前不久我和几个同事想租房子,后经过一家中介公司介绍了一套房子给我们,我们看了后觉得房子还行,就是要价太高,中介和房主谈不下来,当时就没有租。走的时候,那中介拿出一张单子要我签字,他们没有给我进行文字说明,也没有解释上面的条款,只说是证明我们看过房子了,回公司有交代,我就签字了。。。后来过了几天,另外一家中介公司联系我一个同事,说有房子,我同事去看了后发现就是之前看过的那套,后来经商谈,我同事和房主都满意房租的价格,他们就签下来了,合同都是我那个同事签的。。。之后我就进去住了。。谁知道,昨天第一家中介公司找到我,说我跳单了,说他们的看房书是受法律保障的,不管是我的亲戚还是朋友、同事租这个房子,都是要给他们中介费,要我现在给他们双倍的违约金。。我要他们直接和房主与我同事联系,,但是他们对着房主和我朋友不说什么,就是拿着我签字的那个单子说事。。。他们说就算是我搬出去了,也要付他们的违约金。。。我对租房这块的法律法规之类的一点概念都没有。我现在就想知道我是不是违约了,还是他们这个是霸王条款?我要怎么处理才行??求指点!!!多谢了!!
找他们的经理没用,就是他们经理指使的。。。昨天晚上房东过来了和我同事一起跟他们说的很清楚了。他们没其它话说,就是拿我之前签字的单子上的这个条款说事--“在一定时间内不管是我的亲戚还是朋友、同事租这个房子,都是要给他们中介费。” 今天他们又找过来了,晚上还要过来找,我说我搬出去行不,他们说就算我搬出去也要给违约金,说租房子的人是和我有关系的人。。现在我都不敢回房子了,我现在该怎么办??能不能报警处理???求懂租房法律这块的人给我详细的回答与解决方案。。。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