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份的工资少发了,我找领导要,领导拿自己的钱给了我1000说剩余的下月补。现在我去找他,他不认账了

我就找到总部,总部一个女的把我叫到一个办公室,说她是销售部经理。我问她:听说上月给我们算错工资这事您知道?她没直接回答我,还反问我:怎么了?我就说明了来意,我没想到她的做法和我领导一个风格!一开始告诉我工资就是这么算的没错,我说,可合同上不是这么算的。她质问:你怎么知道少算了?我说你可以查我的工作系统,她说她没有。我问:你是我领导的上司,我领导都有,你没有?我就怀疑她,是不是领导通过气了,被领导收买了,要么就是冒牌货!?我说我的工资确实少了,这一点领导都承认了!她没办法了,就问:少算了多少?我说:1500元。她问:有那么多吗?我义正言辞的说:是的。她就给我领导打电话,问是不是少算了那么多。她忽然斥责领导:你不能这么做,你有钱吗?你容易吗?我不知道后来他们在电话里说了些什么。她打完电话后,问我:他说已经给了你1000,?我说:是的。她严厉的大声斥责我:你不能这样做!我说:但是不够!他给的那不是工资,我领了工资还要还他的。她蛮不讲理地大声训斥道:那就是工资!我感到无比惊讶和疑惑!?她作为领导,怎么可以这么对待我这个无辜的受害者呢?难道我讨要我的工资有错吗?我更加怀疑她:是不是真正的销售部经理,大领导!一时间:我无语……她先开口说话了,问我:也就是还差500?我说是!她大声问:500整吗?我说具体是433.她又生气地说:你不能这样!我反驳道:这是大概!她问:那5月份差吗?我觉得她向着我领导那边,就说:不知道,所以我要看系统,我有权知道我的工做系统和工资到底是怎么算的!?她一急之下,脱口而出:4月份没上门的现在都上门了!我4月份做了993张单据,有一个上门给我5元。我说既然这样,那就应该给我算在5月份的工资里,到现在也该给我了。她说:你先回去吧,下月补吧!我说这月就该拿了,4月份的已经拖了两个月了。今天这事一定要解决!她自知露馅,不知如何应付就又给我领导打电话说:她今天一定要解决这事!?我这下可听出来了,原来她在跟我领导商量怎么办!她既然是我领导的领导,做事怎么还自己拿不了主意!?这期间一定有猫腻!通话完毕,她问:你已经离职?我说:没有,我签了半年的合同!她问,那你还要继续干下去?我说:我想先把我工资的问题解决了再考虑。她想了一会儿说:你写个离职报告吧。我有点觉得好笑,心想:凭什么!离职报告是我自愿写的,你让我写?什么意思?你这是无故辞退还是开除!真荒唐!我的表情可能被她看出,她立即改变说法:不用了,你是兼职人员,身份比较自由,不用写也行。她什么意思?反反复复,她到底在想些什么?她转回上一话题狡黠地轻声试探,问:现在给你433这事算完,可以吗?我觉得她一点正义感都没有,一点没领导的样,再和她纠缠没什么意义,看来她并不是大领导,也不能彻底给我解决问题。我暗想:她这样做岂不是和我领导穿着一条裤子!?先答应她,拿了钱再说!然后再去找大领导!我就轻声应付道:可以。她反咬一口:不差这么多,根本就不该给你补!我知道她现在已经不可理喻,就没再多说什么。她从自己钱包掏出440往办公桌上一拍,说写张收条吧。我应付道:嗯。她自己写了张4月份工资补发的收条,让我签了字。我拿了钱问:那五月份的呢?下月补?她不敢正眼看我无赖地说:不补了!我说:我还是没明白我的工资是怎么算出来的!她说:是你算的。我问:我说多少就是多少吗?她没话说了。我说:这不是我的工资,这是从你们钱包里掏出的!她说:我先给你垫上。我问:那我的工资呢,下月补了我还给你们!她无赖的说:不用还,那就是工资。我说:那下月补发的钱,你拿了?她不知所措,把头偏向电脑假装看电脑也没用正眼看我无赖地轻声说:不补了。我思考着:那我的那部分工资去了哪里呢?怎么办?

可以找老板商量,不可乱来,想清楚如何处理事情,协商不了,自己有证据子在手,可以招劳动部门,还有其他行政部门都可以帮你解决。追问

嗯,您是说我应该去总校找负责人,对吧?老板是我们的校长,我只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电话。我领导说校长出国了!我想总部应该有校长委托的负责人吧!?
您说我如何处理比较好呢?

追答

跟财务部反映,听他说什么理由。你是从事教育类的工作?如果是的,准备你的相关资料去向教育局反映

追问

财务部只管发钱,别的不知道。我那天去总校财务问那个发钱的刘女士时,她这么说的,正当此时,那个冒牌进来把我叫出去了……后来你都知道了!
我只是活动部的兼职,这是一家民营企业外语培训学校,与教育局没什么关系吧?

追答

那你就要找劳动部,但你是兼职,比较麻烦,还是跟老板商量好

追问

兼职有什么麻烦?我们也是签个劳动合同的!兼职员工和全职员工都是劳动者吧,都有权查自己的工资,要回自己应得的钱吧?

追答

有合同,很好。你可以向新闻媒体,报纸救助,这些途径都是维权的。还可以向劳动部门反映,自己过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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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9
唉------き○▲◥﹋追问

请问下楼的queyunhuan好友:
那份合同签过了,可是没有给我们。上次我找领导要时,他说拿去总部了!可能还没盖章呢,这些都是我该给你们做的一些事落下了,没盖章的合同是没效的。我说那我们应该拿一份呀?他说等有时间拿回来给,到现在没给。怎么索要?
怎么向新闻媒体,报纸救助?需要钱吗?

第2个回答  2011-06-19
有证据就好办啊追问

什么证据?!
我签的劳动合同、我的工资系统表、我做的单据都在还有领导给我的数据都可以作证据,对吧?
她写的那张收条算什么!?有效吗?她能这么做吗?她还说“这是证据”,贼喊捉贼!明明是她欠了我钱,我去讨要,她还这么嚣张,还说什么证据,好像我犯了什么罪,她需要收集证据!难道我要回自己的剩余工资有错吗?

追答

可以的 实在不行就起诉吧!我顶你一个。。

追问

噢,好的,太感谢了!我感到好温暖啊!有你顶,我一定行!

第3个回答  2011-06-19
拿钱走人,管他们那么多干什么
已经离职了,就快走吧追问

我还没有离职!!!你看仔细一点!是冒牌销售部经理想让我写离职报告,这样她或许以为自己能有更好的办法对付我。因为我签了6个月的合同,还没到期!
再说钱不够,她耍赖不给了,我上哪儿拿钱?
要走也得把我应得的钱全部拿回吧?
你说呢?

追答

冒牌经理?既然能在公司的地盘代表公司跟你谈话,虽不是经理,但也是有一定代表权的了。
跟你的上级人际关系到这步了,再在这家公司干下去,也没什么意义了,争取到自己想争取的,换一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