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刚开始应该签劳动合同吗

试用一个月,刚开始就让签劳动合同,正常吗?如果我在试用内对公司不满意或公司对自己不满意,可以终止这张劳动合同吗?
但如果我在签这份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是否要指明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不适合原由来终止合同呢?我觉得开始就签合同也许是对自己有好处,还有就是如果我现在去报到,现在就签一份劳动协议,试用期为一个月,协议为一年有效,那么转正后(一个月后)这个试用期算不算这一年之内呢?还是说这个一年的劳动协议根本就不包括试用期?如果我在这一个月内离开,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或赔偿违约金吧?

那么劳动法是怎么的呢?

按照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
所以你们公司还是比较规范的,但是你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是:
1、合同中对试用期的一些规定;一般来讲双方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2、试用期的时间与合同年限之间的关系:
合同年限为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合同年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合同年限为三年的以内的,试用期不昨超过3个月;
合同年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要签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行)
3、试用期的福利待遇:
基本的保险,三金是要劳动者一入职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的,而不论是否为试用期。
所以你的担心有点多了,如果你在试用期离开是正常的不用负违约责任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7-06-13
1.试用一个月,就签劳动合同,是很正常的.如果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的,员工一旦进入用人单位开始劳动,就形成了劳动关系.而试用期即签订合同,其实是对你权利的保护.这应该是挺好.而你担心的试用期内想要离职,这个因为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可直接解决劳动合同,而不需要负违约责任.

2.合同上指明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不适合原由来终止合同? 这个不需要你来约定,因为这个是劳动法的强制性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三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 所以这个你们在劳动合同中要写不写都可以.因为是强制性规定.

3.是的.早点签合同对你是有好处的.试用期一个月,协议为一年有效.这些都是正确的.试用期也包含在劳动期限里,也就是代表也包含在这一年里面.是的,如果在这个月试用期离开,是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违约金的.但是道义上和职业道德上,应该跟公司知会一声.

最后祝好运,有问题直接发消息给我.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01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不仅要签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有多少个月都是有讲究的。
使用员工就必须签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在30日以上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限,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是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且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此外,试用期的长短,也不是单位说了算,比如小玲的单位说工作头一年为试用期,这是不妥当的。按国家有关法规,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另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拓展资料:

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一、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二、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三、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四、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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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03-26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企业可以对新进员工设定试用期,但是许多企业为了使自己占据主动,往往不同试用期内的员工签订不同形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此外,许多企业认为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尚未最终确定,所以企业不需为试用期的员工缴纳社保费,其实不然。试用期内双方的劳动关系虽未最终确定,但确已形成,因此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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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按照劳动法的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也应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对劳动者的保护,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份,也是合同年限的一部份。
所以你们公司还是比较规范的,但是你签订的时候要注意的是:
1、合同中对试用期的一些规定;一般来讲双方都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
2、试用期的时间与合同年限之间的关系:
合同年限为半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
合同年限为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合同年限为三年的以内的,试用期不昨超过3个月;
合同年限超过三年的,试用期可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也就是说,最长的试用期为6个月,但是要签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行)
3、试用期的福利待遇:
基本的保险,三金是要劳动者一入职用人单位就要承担的,而不论是否为试用期。
所以你的担心有点多了,如果你在试用期离开是正常的不用负违约责任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