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在一家有限公司公司A打工,后来这家公司在本市另一地点和别人合股开了另一家同样经营项目的公司B。但是营业执照是个体,两个经营地点法人是同一个,后来我被指派到B点工作。工作1月突然发生交通事故,裁定B公司责任负担70%,肇事人承担30%,我不负责任。我要申请工伤认定(已够级别)发起劳动仲裁,公司法人(2公司同一个法人)怕B公司承担债务,将个体工商户变更为有限公司,法人不变,请问怎么仲裁?如果提交到法院执行,什么程序?请详细点,跪谢!(无劳动合同和工资证明,但有员工出具的证明书面文件证明我是A.B公司员工,且在上班途中发生事故,另外在工商局查不到A公司工商资料,只能查到B公司变更后的新公司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