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安徽省规定,因采煤造成集体土地塌陷的,煤炭企业应提前6个月将可能土地塌陷情况通报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并会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现场勘测土地现状,清点地上附着物。采煤塌陷土地沉稳后,由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煤炭企业确定塌陷土地的复垦区和征用区,塌陷深度超过1.5米的应征用。塌陷区村庄搬迁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危,必须在土地塌陷前完成,并给予补偿。
关于采煤塌陷区未征土地青苗费,淮南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1月印发了《关于公布淮南市征收集体土地上附着物拆迁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11〕7号),文件规定青苗费补偿标准:蔬菜地(含大棚菜地和专业蔬菜基地)为每年3000元/亩(连续种植三年以上);经济作物(含林地、竹林和苗圃)为每年2000元/亩(种植经济作物3年以上,林地需有林权证);耕地为每年1800元/亩(指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新的补偿标准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旧的补偿标准同时废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