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开的押金收据,解除合同后有效吗?

如题所述

当然有效,公司收取押金违法,协商不成,到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追问

我是给开收据的人,当时本来让收押金,刚收了又说不能收,违法,就退还给他了,当时忘记收回收据,当时解除合同时签订有协议,注明:今后不在与公司有任何经济纠纷,现在时隔4年其拿当时开的收据来索要押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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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16
有效。单位开的押金收据能证明你已经向单位交纳了收据上写明的金钱数额,你可以拿押金收据去单位索要。它的有效性与合同解除与否没有直接关联。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第九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该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本身就去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行为。如有不解,请继续提问。希望能帮到你!追问

我是给开收据的人,当时本来让收押金,刚收了又说不能收,违法,就退还给他了,当时忘记收回收据,当时解除合同时签订有协议,注明:今后不在与公司有任何经济纠纷,现在时隔4年其拿当时开的收据来索要押金!怎么办

追答

这是你的工作失误。法律是要求讲证据的,你当时给他退押金时,有没有证人?如果有证人的话,可以证明你已经将押金返还了,那么他的主张就不能成立。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你只能再重新把押金退还给他。另外,解除合同时签的协议内容“今后不再与公司有任何经济纠纷”,过于加重对方的责任,而免除了己方的责任,严格来说,这种协议条款也是无效的。类似于霸王条款。如果真的不能证明已经返还过押金,那么就权当是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的些许代价吧。吃一堑,长一智。咱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犯类似的错误。祝您工作顺利!

第2个回答  2011-06-16
看合同内容追问

如果解除合同时,注明:今后跟单位在无任何经济纠纷,签字后,是不是这个收据就作废了

追答

是押金,可以退还

追问

关键我是写收据的人,当时本来收了押金,过了两天单位说不让收了就退给他了,当时忘了收回收据,现在解除合同都4年了,现在回来要求退还押金,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