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和保险的问题

我去年9月1日开始在这家SP公司做客服,公司规模很小总共才6个人,当时和我说的是半年上保险,试用期1个月,也没说合同的事。后来到今年3,4月的时候刚好半年了,问保险的事,又改口说是一年给上保险,而且只有养老险,要我们以个人的名义交。最可恶的是,刚来的时候说是只用1到5上班8小时/天,后来变成白天上完班晚上也要工作可以回家值班,六日也要轮流值班(一个月200的奖金)。到法定节假日(国庆,春节....)也要值班,而且给的工资是值班这几天一个人三倍的工资平分给我们几个值班的人..!我现在不打算继续干了,还有一个月就干满一年,我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万一我一说告公司,公司又说签合同,那我怎么办?求好心人帮我解答一下
我还没干到一年.他说本来是要求24小时上班,晚上可以回家,六日也可以回家,为什么值班就不给3倍工资呢,值班和加班有什么区别.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你双倍工资,补交社保,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应支付经济补偿(法律规定详见《劳动合同法》第82、38、46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27条)。关键一点就是证据,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至于工作了多少时间,可以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在仲裁或诉讼时由用人单位出具,因为每个人到一个地方工作都应该填写入职表。这样也就证明了你的工作时间,发工资你也要签字,工资发放表也应由用人单位出具,这就证明了你每月的收入状况。

  “举证责任倒置”在劳动法领域广泛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6、39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2条均有这方面的规定。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如果你想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建议你看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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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21
公司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要支付10个月的2倍工资。不发、少发加班费(其中值班是没有3倍工资),也可以要求单位补足。没有参加社保,要求单位补缴。申请仲裁。即使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也要实事求是写明现在的签订日期。
第2个回答  2011-07-21
你好!你现在的企业这种做法是违反《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前你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比如工资条或能证明你与该企业已有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
第3个回答  2011-07-21
建议你研究一下《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