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立一家新公司,原公司的部份员工需转入新公司,请问相关劳动合同等手续如何办理

劳动合同是否转签,转签手续如何办理,是否先解除原公司劳动关系,再与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属于分立或合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并后的公司对合并前的公司权利义务概括承受,公司分立应根据分立合同分担及分享权利义务,但对外要承担连带责任。为此新公司与原公司针对部分职工的转入手续双方签订合同做此约定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
劳动关系是保证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所以一方信息发生变更,需重新签定劳动合同。所以先要解除原劳动关系,在和新公司签署。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分立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用人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改变,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新成立一家新公司,原公司的部份员工需转入新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原工龄与转入新公司的工龄合并计算。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以方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并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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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8
  新成立一家新公司,原公司的部份员工需转入新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个回答  2011-07-26
劳动关系是保证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所以一方信息发生变更,需重新签定劳动合同。所以先要解除原劳动关系,在和新公司签署。
第3个回答  2011-07-25
先解除原公司劳动合同,再与新公司签订合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07-25
如果新公司与原公司属于分立或合并根据《民法通则》及《公司法》相关规定合并后的公司对合并前的公司权利义务概括承受;公司分立应根据分立合同分担及分享权利义务,但对外要承担连带责任。为此新公司与原公司针对部分职工的转入手续双方签订合同做此约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