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6-01-19
天人感应 中国古代哲学术语。天人感应思想源于中国先秦哲学,西汉时董仲舒将其发展为一系统的神秘主义学说。董仲舒认为,天和人同类相通,相互感应,天能干预人事,人亦能感应上天。
董仲舒把“天”人格化,认为天是有意志的,能够支配一切的最高主宰,为“百神之大君”。自然界的一切规律,以及人类的人事变化都是“天”所决定的。而人的生理构造,思想、感情、道德品质也是“天”按照自己的特点塑造的,人是为了体现天意被创造出来的。
董仲舒认为天与人有一种相互感应的关系,天对人起着绝对作用,而人的行为也可以影响天。这种观点被后来的许多气功流派所发挥,认为天人感应,才能吸收大自然的能量转为己用。
进一步,董仲舒认为君主是天的代表,受命于天。即是君权神授.
天现祥瑞是在表彰帝王;而灾异则是谴责之意。政治上的过失是灾异产生的根本原因。
第2个回答 2006-01-19
汉儒董仲舒(前179—前104年)立足于汉武帝“求天命与情性”(《汉书.董仲舒传》)的政治需要,通过自己三年“不观舍园”(《史记.儒林列传》)的苦心冥思,建立了天人感应的理论体系。天人感应理论是一套儒家政治学说,它通过上天发生灾异现象与人君(皇帝)有过失行为联系起来,用托天管人的手法,试图控制皇帝的所作所为,从而达到安邦治国的目的。这种天人感应理论是充分吸取和继承了先秦天人合一说,尤其是早期儒家借天灾“正刑与德”思想的结果(《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鲁邦大旱》),有明显的神学目的论色彩。显然,董仲舒的天人感应理论是为巩固封建统治服务的,但是作为古代天人合一说的一种表现形式和发展阶段,它包涵了一定的积极因素。本文试从现代生态伦理学的角度,探讨这种天人感应理论在生态伦理方面的积极因素。
笔者认为,董仲舒阐述其天人感应理论的专著《春秋繁露》,虽然不是专门研究人与自然关系的,但字里行间闪烁出光彩夺目的生态伦理思想。这些思想虽然产生在二千一百多年前的古代中国社会,但对当今世界和中国的生态保护,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