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的突然来到我的药店里,在我的药店里坐了很久,四下寻找可以罚的证据,但我的药店很正规,他们最好找出了一个问题就是没有留下卖药时的处方,于是就要罚款300,我感觉有点愈加之罪何患无辞的意思。请问,药店卖了药不开处方,是犯法的吗?请给我一个答案好吗?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