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起诉包工头的问题

包工头在潍坊工地欠我工资,包工头是外地人,我能在潍坊起诉包工头和发包公司吗?
“对建筑工程欠款起诉的,可以在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有明文法律规定吗?

您可以在潍坊起诉包工头和发包公司,将他们作为共同被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潍坊就算不是工头的经常居住地,也是你们雇佣合同的履行地.(尽管你们没签定书面合同,你们的雇佣合同关系也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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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7-03
要是通过劳动部门解决只能是告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承包方,如果没有就告总承包方,要还不行就告发包方,反正总是有人管的。
要是通过法院,就按民事纠纷来办,告的就是自然人也就是包工头。
有些地方是禁止分包方再次转包的,更不能转给个人,也就是包工头。
第2个回答  2007-07-03
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