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档案保管怎么分类?

具体分哪几类,包含哪些?谢谢!

1、第一类:履历材料。

2、第二类:自传材料;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

3、第三类: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审计材料。

4、第四类:学历学位材料;职业(任职)资格材料;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材料;反映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培训材料;转正定级表。

5、第五类:政审材料;更改或认定姓名、民族、籍贯、国籍、出生日期、入党入团时间、参加工作时间等材料。

6、第六类: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7、第七类:表彰奖励材料。

8、第八类:涉法违纪材料。

9、第九类:招录、聘用材料;任免、调动、授衔、军人转业(复原)安置、退(离)休材料;辞职、辞退,罢免材料;工资、待遇材料;出国(境)材料;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代表会议,民主党派代表会议形成的材料。

10、第十类:健康检查和处理工伤事故处理材料;治丧材料;干部人事档案报送、审核工作材料。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目的:

1、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2、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3、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 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

但在下列情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件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发现某些损害之后,如发现材料变霉,发现了虫蛀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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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4.1 资料分类
  4.1.1行政资料,包括各种证书资质原件、报表、行政支出费用统计、行政合同、房屋、车辆、固定资产资料、公司规章制度、通知、会议纪要和其他行政资料。
  4.1.2组织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印章、公司章程、会议决议,重要岗位责任书,法律诉讼资料等。
  4.1.3各类管理、技术书籍、杂志、光盘等资料。
  4.1.4其它资料。
  4.2资料存档
  4.2.1各部门相关资料应定期存档,存档文件一般为原文或原件。
  4.2.2整理周期较长,使用频繁的资料,可以以1年为周期存档,但不得迟于次年第一季度末。
  4.2.3整理周期较短,使用较为频繁的资料,如固定资产统计资料、医院通知、会议纪要等资料,应按季度进行存档,存档时间不迟于次季度首月30日。
  4.2.4按月进行统计的资料,如各种月报表、行政收支费用等应按月进行存档,存档时间最迟于次月30日。
  4.2.5绝密文件及其他临时性资料应随时存档,如资质文件、对帐单、诉讼资料、固定资产附带资料、重要行政合同、书籍等,应随时存档,存档时间不迟于15天。
  4.2.6各部门应自觉主动按期将资料存档,档案室应按部门建立《目录台帐》,按时催要各类资料;资料存档时,管理员应注意检查资料真伪是否齐全,有无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存档时,档案室应开具《档案室移交清单》,交存档人留存。
  请给予采纳!谢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8-08
4.1 资料分类
  4.1.1行政资料,包括各种证书资质原件、报表、行政支出费用统计、行政合同、房屋、车辆、固定资产资料、公司规章制度、通知、会议纪要和其他行政资料。
  4.1.2组织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印章、公司章程、会议决议,重要岗位责任书,法律诉讼资料等。
  4.1.3各类管理、技术书籍、杂志、光盘等资料。
  4.1.4其它资料。
  4.2资料存档
  4.2.1各部门相关资料应定期存档,存档文件一般为原文或原件。
  4.2.2整理周期较长,使用频繁的资料,可以以1年为周期存档,但不得迟于次年第一季度末。
  4.2.3整理周期较短,使用较为频繁的资料,如固定资产统计资料、医院通知、会议纪要等资料,应按季度进行存档,存档时间不迟于次季度首月30日。
  4.2.4按月进行统计的资料,如各种月报表、行政收支费用等应按月进行存档,存档时间最迟于次月30日。
  4.2.5绝密文件及其他临时性资料应随时存档,如资质文件、对帐单、诉讼资料、固定资产附带资料、重要行政合同、书籍等,应随时存档,存档时间不迟于15天。
  4.2.6各部门应自觉主动按期将资料存档,档案室应按部门建立《目录台帐》,按时催要各类资料;资料存档时,管理员应注意检查资料真伪是否齐全,有无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存档时,档案室应开具《档案室移交清单》,交存档人留存。
第3个回答  2011-07-25
我都按姓氏的先后顺序分得,最重要的是你习惯的习惯,想要的时候能找到就好了,而且万一休假期间代替你的人也能顺利找到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