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一直说我方负全责,签订了协议由我方付医药费,护理费等,但由于对方赖在医院,想多拿护理费,误工费,以至协议没有履行,后来责任认定书出来,我方只是付次要责任,天哪,有这样的交警?问一下,如果对方起诉,协议会影响判决吗?
但是对方至今还在医院说是没给钱不肯出院,那我还要负责之后产生的费用?协议之所以没有履行也是对方不肯办理出院手续造成的(人不在医院了,算挂床).
追答要看你协议是怎么写的,是否你付钱以后对方就放弃追索你的全部责任了。如果是的话,你可以把钱付给他,后面的责任不需要你承担了,他以后告你也不会胜诉的。
不然的话,就算是你违约了。
这世道太黑了,大家帮忙一下,帮我出个主义,
追答责任认定书出来以前你就签了赔偿协议,这也没办法了呀。要么你不要理他,等法院判决后再付吧,这样就没有后患了。法院判决的话,你最多再承担一点延期支付的利息。而且,如果你提显失公平,或者交警恶意引导你,然后把事故认定报告作为证据,这些理由被法院采纳的话,还有可能赔得更少。
追问谢谢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真的吗?怎么说可以不履行,帮忙说的详细点好吗?拜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