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纠纷的问题,我老板说我违反了公司法,但是我工作了一年多我老板都没有给我签定劳动合同,急急急~

我从去年3月在该公司工作一直到今年的5月份,在此期间我老板一直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直到今年的3月份才给我买了社保,并且我不去公司上班也并没有递交正式的辞呈.但是我就在今年的5月份因为不满公司的待遇一年比一年差,我在5月份悄悄把自己的业务转到了别的公司名下,但是被我老板发现,所以直到现在我老板以我违法了公司法的名义拒绝给我支付我3月份和4月份的工资,合计2万人民币,请问我现在该如何要回属于我的工资,找当地的劳动局还能解决这个问题吗,?请问在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旧受到公司法的约束,求专业高人回答,急急急,小弟只有仅仅的15分,希望好心人能帮我解答,万分感谢 !!!!!

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
②之前没有交的社保可以主张补缴;
③工资是你的劳动所得,公司应当支付;
④了解一下公司的相关规定,仲裁之前先权衡一下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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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2
这个不行,你收了工资,就是劳动关成立,你就违纪了,如果追究的话,你用商业秘密获利是违法行为,所以你还是息事宁人的好
第2个回答  2011-07-12
向公司索要双倍工资,补买社保
第3个回答  2011-07-12
由于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你私自转移业务,受公司规章制度约束。
纵横法律网 路光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