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中理由部分应如何论述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如题所述

  包括判决的理由和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判决的理由。事实叙写完毕之后,另起一行写“本院认为”,接下去论证理由。针对行政诉讼的特点,要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学理论,就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理进行分析论证,阐明人民法院的观点。说理要有针对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讲理讲法,恰如其分,合乎逻辑。
  (2)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的表述,要做到准确、具体、完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参照国务院各部、委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行政规章。引用法律、法规要写到最具体的条、款、项、目。既要重视实体法,又要重视程序法。需要参照行政规章时,应当写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参照xx规章(条、款、项)的规定”。一审行政判决书中除适用实体法的有关条款外,还要引用《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中的(一)、(二)、(三)、(四)项的规定,据此作出相应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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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7-15
利用法律的标准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简而言之就是具体行政行为有无法律依据,无法律依据就是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而言。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