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居民用户全年不超过2160千瓦时(180千瓦时×12个月)的电量,执行第一档电价标准;全年在2161千瓦时至4200千瓦时(350千瓦时×12个月)之间的电量,执行第二档电价标准;全年超过4200千瓦时的电量,执行第三档电价标准。
扩展资料:
居民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原则
《指导意见》规定:居民阶梯电价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其中:第一档电量按照覆盖全省8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第二档电量按照覆盖全省95%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将按覆盖全省95%-10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来确定。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