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中换出原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要不要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2014年1月1日甲公司取得乙公司30%的股权,当日完成了股权转让手续。甲公司以-项投资性房地产作为对价,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其中成本800万元,公允价值变动200万元),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取得投资当日的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取得投资当日乙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5500万元,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差额由-批存货产生,该批存货在2014年对外出售40%。甲、乙公司在投资前不存在关联方关系,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乙公司2014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发放现金股利100万元。不考虑所得税等因素的影响,则甲公司2014年由于该项投资计人当期损益的金额为(890 )。
答案的计算过程是 甲公司取得投资时影响损益金额=1500—1000+6000×30% 一1500=800(万元),期末甲公司因乙公司实现净利润确认投资收益=(500—500×40%)×30%=90(万元)。则甲公司2014年由于该项投资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800+90=890(万元)。
我就想问,原本计入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200万元,在投出进行非货币性交易的时候不需要转入其他业务收入吗?如果转了,那应该还会增加损益200万元吧~

原本计入了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200万元,结转其他业务成本
这个题目的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500
6000*30%-1500=300
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成本 800
--公允价值变动 2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
贷:其他权益变动 200
不影响损益
取得投资时影响损益的金额额为 1500+300-10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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