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两个清官的简介和代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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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狄仁杰
  (公元 630-700 ),字怀英,唐朝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唐高宗与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都督府法曹,转大理丞,改任侍御史,历任宁州、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狄仁杰为官,如老子所言 " 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 " ,为 了拯救无辜,敢于拂逆君主之意,始终保持体恤百姓、不畏权势的本色,始终是居庙堂之上,以民为忧,后人称之为 " 唐室砥柱 " 。他任掌管刑法的大理丞,到任一年,便处理了前任遗留下来的 17000 多件案子,其中没有一人再上诉伸冤,其处事公正可见一斑,后人据此编出了许多精彩的传奇故事,连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 一本《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包拯

  包拯(公元 999-1062 ),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从青少年时代起,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转运使等地方行 政长官;担任过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仁宗的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二刻拍案惊奇》讲过一个故事。朱熹在福建崇安县当知县时,有一天接到一件案子,一个小民状告大姓侵占自己的祖坟。古人重风水,朱熹就是风水高手,当时豪门富户占夺小民好坟地的案子很多,朱熹决定亲自去查验。到坟头一看,果然是块风水宝地。大姓申辩说:“这本来就是我家新修的坟头,大人您看,泥土还没干呢,怎么成了他家的祖坟?”小民申辩道:“坟头虽然是新的,那是新盖的,底下还有老土,却是我家的。”朱熹令人拿铁锹挖,果然挖出了一块墓碑,上面赫然列着小民祖先的名字。朱熹一看大怒,墓碑为凭,铁证如山,必然是大姓贪图小民祖坟风水好,恶意侵占。于是判了大姓一个强占田土之罪,将坟地判给了小民。 朱熹断了此案,好不得意,觉得“此等锄强扶弱的好事,不是我,谁人肯做?”却不料真相是另一回事:原来小民知道朱熹一向专门打击富豪大户,憎恶他们欺侮百姓,所以把青石刻成字,偷埋在大姓家墓地,然后来告状,朱熹果然中计。包拯也是宋朝有名的清官,《梦溪笔谈》记载过他的一件糗事。包拯坐镇开封府时,有人犯法,按律应处脊杖。这人贿赂了一个小吏,想让其帮忙免去这顿皮肉之苦。小吏拿了钱,与他约定:开堂时只管大声喊冤,其他的事交给我。开堂问罪,那人果真呼号喊冤,分辨不已。小吏故作不耐烦,恶声呵斥:“不就是脊杖吗,受就受了,啰嗦什么?”包拯见小吏如此越权跋扈,大怒,将其杖责,却把犯法的从轻发落了。小吏虽挨了打,却得了钱,犯法者出了钱,免了一顿打,大家双赢,输的是包拯。

  海瑞

  海瑞(公元 1514-1587 ),字汝贤,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海瑞年青时,便对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 40 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 20 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隆庆、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明朝大清官海瑞曾经研发过一套断案标准:“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世事繁杂,海大人不是福尔摩斯,遇到断不了的案子,干脆一律倾向弱者,自以为心安理得。海瑞绝不是这套原则的唯一奉行者,在他前后,有很多官员都曾这么干过,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号——“清官”。

  于成龙

  于成龙(1617-1684) 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今吕梁离石)人。谥“清端”,赠太子太保。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知县、知州、知府、道员、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声朝野。
  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为扼止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于青菜”。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结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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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08
包拯(999—1062),汉族,宋庐州合肥人,字希仁。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
包拯任端州知州时,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中的绝品。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多加几倍,作为贿赂京官的本钱。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 后来,包拯升任,离开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峡口遇到一阵奇怪的大风雨,他亲自下舱检查,发现船舱里私藏了一块端砚,这是当地百姓悄悄送给他的。包拯一言不发,将那块名贵的端砚丢入江心。民间传说,那里有一个名叫「墨砚沙」的沙洲,就是当年包公掷端砚的遗迹。

海瑞(1515-1587),字汝贤,号刚峰,广东琼山(今属海南)人。明朝著名清官。历任知县、州判官、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尚书丞、右佥都御史等职。为政清廉,洁身自爱。为人正直刚毅,职位低下时就敢于蔑视权贵,从不谄媚逢迎。一生忠心耿耿,直言敢谏,曾经买好棺材,告别妻子,冒死上疏。海瑞一生清贫,抑制豪强,安抚穷困百姓,打击奸臣污吏,因而深得民众爱戴。他的生平事迹在民间广泛流传,经演义加工后,成为了许多戏曲节目的重要内容。
万历初年,张居正主持国政,由于海瑞的过分正直,虽然敬仰海瑞,海瑞严峻刚直,中外官员多次推荐,最终也不任用。有一次张居正的儿子在海瑞的家乡参加科举考试,海瑞听说后立刻给考官送信,告诫他不要造假,果然张居正儿子就没有考上,张居正很生气,命令巡按御史考察海瑞。御史到山中审察,海瑞杀鸡为黍相招待,房屋居舍冷清简陋,御史叹息而去。回去报告张居正,张居正也是叹息了一阵,原来想惩治海瑞的心也没有了。
第2个回答  2011-05-08
海瑞,明朝著名的清官。在嘉靖年间曾休妻别子,购置棺材,死谏皇帝,获罪下狱。后来在万历年间重新起用。由于他为官清廉,为官公正,对贪官污吏绝不留情,以致他每到一处上任,就会出现百姓夹道欢迎,当地官吏纷纷辞职的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