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件警察会手机定位抓人吗

如题所述

手机定位属于技术侦察措施,不是可以随意启动的,小案件不会启动技术侦察措施(定位抓人)的。

法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侦查的第十节技术侦查里规定,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资料拓展:

手机定位覆盖率高

一方面要求覆盖的范围足够大。另一方面要求覆盖的范围包括室内。用户大部分时间是在室内使用该功能,从高层建筑和地下设施必须保证覆盖到每个角落。

定位精度

手机定位应该根据用户服务需求的不同提供不同的精度服务,并可以提供给用户选择精度的权利。例如美国FCC推出的定位精度在50米以内的概率为67%,定位精度在150米以内的概率为90%。定位精度一方面与采用的定位技术有关,另外还要取决于提供业务的外部环境,包括无线电传播环境、基站的密度和地理位置、以及定位所用设备等。

资料链接:手机定位 百度百科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8-20

小案件警察能确定违法犯罪行为人使用的手机号,通过技侦手段是可以定位手机的,定位了手机就有可能抓获违法犯罪行为人。

公安局破案时能把一个手机号定位的精确度一般可以达到50米以内,或者更精确。手机号码定位是指通过特定的定位技术来获移动手机或终端用户的位置信息(经纬度坐标),在电子地图上标出被定取位对象的位置的技术或服务。

手机号码定位是基于电信运营商基站定位技术,针对需定位人员,仅通过手机号码即可进行高效快速的定位,能够有效满足公安、政企等管理部门及家庭个人在定位方面的特殊需求。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2015-06-18
  手机定位属于技术侦察措施,不是可以随意启动的,小案件不会启动技术侦察措施(的定位抓人)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127号令)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对下列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
  (一)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案件;
  (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三)集团性、系列性、跨区域性重大犯罪案件;
  (四)利用电信、计算机网络、寄递渠道等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以及针对计算机网络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
  (五)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五条 技术侦查措施是指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实施的记录监控、行踪监控、通信监控、场所监控等措施。
  技术侦查措施的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与犯罪活动直接关联的人员。
  第二百五十六条 需要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报告书,报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决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交公安机关执行的,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交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等部门。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批准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决定自签发之日起三个月以内有效。
  在有效期限内,对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办案部门应当立即书面通知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解除技术侦查措施;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认为需要解除技术侦查措施的,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解除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并及时通知办案部门。
  对复杂、疑难案件,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有效期限届满仍需要继续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经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审核后,报批准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延长技术侦查措施期限决定书。批准延长期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
  有效期限届满,负责技术侦查的部门应当立即解除技术侦查措施。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措施种类、适用对象和期限执行。
  在有效期限内,需要变更技术侦查措施种类或者适用对象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重新办理批准手续。
  第二百五十九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使用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和使用的技术设备、侦查方法等保护措施。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使用的,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决定书应当附卷。
  第二百六十条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应当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存放,只能用于对犯罪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必须及时销毁,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二百六十一条 侦查人员对采取技术侦查措施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公安机关依法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并对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第二百六十二条 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侦查人员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员隐匿身份实施侦查。
  隐匿身份实施侦查时,不得使用促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的方法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的犯罪活动,为查明参与该项犯罪的人员和犯罪事实,根据侦查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实施控制下交付。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节规定实施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使用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隐匿身份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等保护措施。
第3个回答  2018-07-04

手机定位属于技术侦察措施,不是可以随意启动的,小案件不会启动技术侦察措施(定位抓人)的。法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侦查的第十节技术侦查里规定,公安机关追捕被通缉或者批准、决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追捕所必需的技术侦查措施。

拓展资料:

一、手机定位:

手机定位是指通过特定的定位技术来获取移动手机或终端用户的经纬度坐标来确定位置,并且电子地图上标出被定位对象的位置的一种科技技术。

二、定位技术分为两种:

(一)基于GPS的定位。

(二)基于移动运营网的基站的定位。

相关法律内容请看第八章第十节技术侦查:靖边县人民政府网——《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4-08-20
手机定位不是什么部门都有这个权限的,而且也不像电影和电视剧里演的那么简单,需要出动专门的仪器,一般的小案件是不会动用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