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时要在医院办哪些手续去社保局报销

如题所述

工伤报销

1、所需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提交时间:每月1-10日

3、经办流程:

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扩展资料:

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社保报销-工伤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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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2

对于工伤医疗现金结算申请须提效下列材料: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书原件;

3、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复印件;

4、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票据原件及完整的门诊病历记录、社保门诊处方笺、或门诊清单;

5、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票据原件及住院票据完全对应的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的);

6、相关检查报复印件(CT MRI等检查的);

扩展资料:

工伤报销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

2、《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经办流程:

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报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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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8-04
你好,工伤员工出院后需要随诊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报销。至于说出院后45天做第二次手术的话,在做手术入院时也需要办理工伤住院,才可按现场结算。在这儿我先说下我们社保的报销的方式:1、就是住院现场结算;2就是现金结算。如一工伤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办理工伤住院的经我分局核实身份和认定为工伤后可按工伤住院现场结算。如不按现场结算的就按现金结算(包括工伤门诊治疗),即通俗来说就是拿医疗单据到我分局办理报销。对于工伤医疗现金结算申请须提效下列材料: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2、1寸证件照片1张;3、工伤认定书原件;4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复印件;5、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票据原件及完整的门诊病历记录、社保门诊处方笺、或门诊清单;6、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票据原件及住院票据完全对应的住院费用清单(住院的);7、相关检查报复印件(CT MRI等检查的)8、领取待遇的银行账号资料.......等资料。
第3个回答  2014-08-04
您可直接咨询社保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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