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吗

如题所述

可以的,当月开具的能够直接作废,但是销货方如果在开具蓝字专用发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购货方退回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不论是否已将记账联作账务处理,一律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负数专用发票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不得作废已开具的蓝字专用发票,也不得以红字普通发票作为扣减销项税额的凭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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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2-24
月开的增值税发票没认证不可以作废

1、已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对方未认证,你也不能随便作废。

2、如果该发票在自己手里,或被购货方拒收,没在当月作废,只能留在下月冲红处理

3、由于没作废引起的增值税提前缴纳,这需要按期缴纳的,否则会有滞纳金或被处罚

4、如果金额很大,无力缴纳,可以申请延迟缴纳税款,在税务局批准后,可以欠缴税款,在下期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