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举报公司的偷税漏税,上海地方税务机关和市办公室跟公司都有很强的社会关系,试问我应该找谁举报?

为了讨回公道,我想把这条利益链通过调查出来,并公众与世和让社会监督。谢谢!

最近西安奔驰漏油事件引发的最大的瓜是收取金融服务费,从这个强硬收取的费用操作模式来看,引起了奔驰4S店偷税漏税的嫌疑,一下子又把4S店这个行业推到风口浪尖。
企盈今天整理了十种容易被判断为“偷税漏税”的行为,给各位会计小伙伴梳理一下,谨防出错,仅供大家参考哦!
1.以“预收账款”方式销售货物,产品(商品)发出时不按时转记销售收入,长期挂账,造成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 正确的做法是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销售实现时,按实现的收入,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
2.原材料转让、磨账(企业间在产品购销业务中不通过货币资金流动而是通过协议使得各自的应收、应付账款相互抵消)不记“其它业务收入”,或者直接磨掉“应付账款”,不计提“销项税额”。
3.价外收入不记销售收入,不计提销项税额。
如:托收承付违约金,大部分企业收到违约金后,增加银行存款冲减财务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详细规定了价外费用的内容。凡是价外费用,无论纳税人的会计制度如何计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4.返利销售。
返利销售是厂家为占领市场,对商家经营本厂产品低于市场价格的利益补偿,其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商家销售厂家一定数量的产品并按时付完货款,厂家按一定比例返还现金,二是返还实物、产品、或者配件。商家接到这些现金、实物后,现金不入账也不作价外收入,更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形成账外经营。
5.视同销售不记收入。
企业用原材料、产成品等长期投资,产品(商品)送礼或作样品进行展销,不视同销售记收入,不记提销项税额。
6.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根据会计准则,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应按照成本计入在建工程,同时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在建工程。
7.公司资产、股东资产混同。
实践中,存在着大量股东资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的现象,例如股东个人账户用作公司收付款、公司账户与股东账户互相交易等。当出现财产混同,公司的财产有可能被隐匿或转移或被股东个人私吞。
8.流动资产损失。
直接记入营业外支出,涉及增值税部分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103号)规定:“……对于企业由于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中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9.报销不属于自己单位的费用。
10.盘盈的固定资产不作损益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规定,盘盈的固定资产,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22

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板块进行举报,步骤如下:

1、在百度搜索中搜索国家税务总局,点击进入税务总局的官网。

2、进入国家税务局的官网主页时,找到最下面的纳税人举报选项,税收违法行为检举选项,点击进入。

3、登陆正确的账号名以及密码,输入相应的举报信息之后进行举报即可。

扩展资料:

1、 受理检举的范围

稽查局举报中心受理检举事项的范围是: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收违法行为。

2、 检举事项的办理

稽查局收到检举信件后,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一般转至被检举人所在省(区、市)稽查局税务局办理。

3、 检举内容的填写

1、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2、检举人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4、注意事项

1、网上检举只是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的一种途径,还可以通过书信、传真等形式检举。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邮政编码:100053,举报咨询电话:(010)61986755。

2、请如实填写检举表单中的各栏目,检举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3、检举税收违法行为是单位、个人的自愿行为。

检举事项经查证属实,为国家挽回或者减少损失的,对实名检举人按照《检举纳税人税收违法行为奖励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官网-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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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5-22
如果您对上海市地方税务机关不放心,可以向直接向国家税务总局举报,由国家税务总局出面或牵头查处,使不法分子得到惩处。书面或者网上举报都是可以的。先匿名举报,如果过一段时间仍没人出面查处的话,就实名举报,尽量把偷税事实描述的详细点,否则税务机关可能不会立案查处。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8-04-06
找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板块 ,这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注意自己保密,别未等举报先暴露了自己,国税总局将责令上海税务局稽查局查处,你可以静候上海税务局稽查局举报中心的查处结果,现在举报估计在2011年底之前会有结果,若是实名举报,上海税务局会有金钱奖励,你放心,上海税务局会按规定为你做好保密工作,你就放心举报吧。追问

谢谢兄弟啦,有这个“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税收违法案件举报板块”的网站吗?或别的联系方式?
我现在在跟公司打官司,劳动仲裁很明显被公司收买了,马上要进入一审,结果还是一个未知数,心情好低落,感觉社会太不公平了。有钱有关系难道真的能通天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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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5-10
你这种会被人说成是吃里扒外的。。再说,几乎每个公司都有偷税漏税情况,法不责众啊追问

我已经离职了,我想伸张一下正义而已,也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