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和“比选”和“邀请招标”的问题

请问下“竞争性谈判”和“比选”和“邀请招标”他们之间的区别和定义分别是什么?谢谢!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4-01-12
竞争性谈判、比选和邀请招标都是政府采购中常用的采购方式,它们各自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适用情况。
1. 竞争性谈判:这是一种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供应商需要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这种方式常用于技术复杂或需求不明确的项目,可以有多次报价,但必须事先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报价次数。在谈判过程中,采购人与供应商可以就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变动和协商。
2. 比选:这是一种通过比较多个供应商的报价和服务方案,选择最优供应商的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采购需求明确、供应商数量较多的情况。比选过程通常包括发布比选公告、接收投标文件、评审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供应商等步骤。
3. 邀请招标:这是一种采购方通过公开或邀请的方式,让所有潜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然后通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选择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这种方式适用于采购需求较为复杂、需要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的情况。
以上三种方式各有优劣,具体应用哪一种,需根据采购的具体需求和环境来决定。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竞争性谈判:像买菜。比选就是看谁爽就从他们几个之间选个买,最后怎么买还是看谁爽就买谁的,邀请招标就是面子,做给别人看的,其实心里已经想好买谁的菜了。追问

那比选和竞争性谈判是一样的么? 都是选着买?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12-18
招标采购的方式有很多种,每一种方式都各有不同。像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是三种常见的方式。在招标采购活动中进行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是两种常见的方式,我们一般常说的就是公开招标,但另外几种也很有必要学习掌握,今天就跟保标招标小编请一起区分它们的概念定义,以便造成不必要的误会麻烦。
竞争性谈判

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3家) 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由于其自身具有特殊性和灵活性的特点,经常被各集中采购机构在日常工作中运用。《政府采购法》第38条给出了竞争性谈判的一个操作程序,但相对比较笼统,对一些具体细节如何操作没有明确,因此,各集中采购机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很大的差异。

公开招标
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潜在的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采购人通过某种事先确定的标准,从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择优评选出中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一种采购方式。
第4个回答  2011-05-12
可以参考百度百科“竞争性谈判”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