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女友相处了大概有半年时间了,是我先提出分手的。期间她有过一次人流。她在我身边的一切开销花费全是我的。本来是准备结婚的,很多东西都办好了。可是她的改变实在太大。连我父母都反对了。所以只有选择分手了,可她现在要给个结果。说白了就是,想分手可以,但是要给她分手费。她说如果没个合理的解释合理的结果,她就要上法庭来解决。我对法律不太懂。想请懂法律的律师们,帮我分析下,如果真上法庭了。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付出什么代价!谢谢了!
谢谢各位,和好是没有可能了,现在她那边就是总发些威胁我的短信,什么她有足够的理由足够的办法对付我,说我只不过是个做小生意的。事情想大就大想小就小。后果自负,好自为之。之内的话语。不过这些都不是她自己本人发的,都是他表姐什么亲戚发给我的。但是具体是不是她发的我也不知道,并不排除她用别人的号码给我发短信的可能。还有就是我们在一起的半年内他的所有开销全部是我的。而且因为谈到结婚上了,我们婚纱照也拍了。家具也买了几样。还有就是她们那边要求结婚前必须要先订婚。所有订婚酒在过年的时候也办了,这几样估计就有2.3万了。如果说她要上法庭要求赔偿。我出的这些钱能不能向她索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