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8-08-04
罚金是判决生效后确定的义务,原则上与量刑无关。但在实践中,也有的法院,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前认缴罚金,可视为认罪态度好的一个表现,在判决时会减轻刑罚。
交不交罚金是减刑时考量的因素之一,但并非不交就不能减刑,只是要从严掌握。
通常意义上的减刑是指的判决生效后,刑罚执行期间(在监狱服刑),因表现良好或有立功给予的减刑。积极交纳罚金,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第二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