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车还会被称为马路杀手吗?

4月15日,《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生产也由许可证管理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新车的质量和安全性能将更加可靠。曾被称为马路杀手的电动车,会因此而摆脱这一称号吗?

电动车是不是马路杀手,我们先来看看新国标实行之前的的数据:

2013年至2017年的5年间,全国共发生电动自行车肇事致人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5.62万起,造成死亡8431人、受伤6.35万人、直接财产损失1.11亿元。如果加上这2年的数据,那死亡人数已经超过了4位数。

电动车由于骑行人士大多数是基层工作者和学历较低的人士骑行,所以相对来说,法律意识不是特别的强。在道路上抢行,超车,强制变道,闯红灯,逆行是家常便饭。

就拿前几年出新闻最多的外卖小哥来说吧。笔者也曾经送过一段时间的外卖,对于违法交通规则的电动车是深有体会,因为我自己以前也是这些违规者中的一员。外卖小哥都是与时间赛跑的骑手,等个红灯也许只要一分钟,但是对他们来说,这一分钟完全有可能导致一天白干。所以在收入和规则之间,他们大多数都是选择了收入。

笔者有一次送餐的途中,就是为了赶时间,在一个路口的时候和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车来了一次亲密接触,庆幸的是人和车被车推行了几米就刹住车了,但是当时给我的心灵震撼却是久久不能平静。联想起早几天在武汉发生的骑手小哥被车碾压的图片,我暗暗给自己下了决心:平安第一!

以前我们送外卖的电动车都至少是60V的快速电动车,送餐过程中基本都是把油门拉到底的飙车,在那些送餐的日子里,我现在回想起来就感觉自己当时是在地狱门口跳舞,门里的黑白无常时刻在盯着我。

好在我年底就没做骑手了,因为电动车虽然能带给我一定的收入,但是也带给了我一身的伤痕。对于这一次国家的新电动车标准,作为一个曾经的骑手来说,我是举双手赞成。当规则不被重视的时候,就应该从基础设计来减少事故的发生。

我们都知道十次事故九次快,当我们的电动车从根本杜绝了快速,那事故率就会从主动产生而转变为被动发生了,直接就降低了事故数量,给社会也带来了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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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4-17

我认为电动车之所以被称为马路杀手,实际上和标准并没有直接的必然联系,它的直接原因是驾驶者对交规的漠视,这才是事故多发的根源。如果一日不解决随意违规的现象,那么你把电动车规则和质量标准定的再仔细,仍然是没有效果的。

我们看到,在新出台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当中,将电动车的动力进行了严格的界定,以40码为机动非机动的限制线。而早在出台规定之前,国家去年就提前进行了通知,有一年的提前量和政策上的缓冲期,目的就是为了消化那些不合规的电动车。4月15日新政策出台之后,如果再骑着不合规定的电动车,那么可能就要面临处罚或者没收处理了。

在机动车与电动车的事故当中,电动车一直占据绝对因素,据2018年《交通白皮书》数据显示,电动车涉交通事故案件比例高达64.3%。由于电动车仗着自身的便捷性和灵活性,有些人就会不按照交规行驶,随意的闯红灯,随意变更路线,不按道路指示行驶等,也成为有车族最痛恨的人。电动车驾驶员为什么敢于违规,就是因为你无法约束他,你没有像机动车那样,可以通过监控抓拍,可以用罚款扣分来震慑违规者。

所以,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成为马路杀手,关键不在于电动车的新标有多么的科学,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在使用的末端,说白了就是对电动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和约束,比如,可以参考车辆的管理,强制要求电动车必须上牌,而且还要和机动车一样纳入违规视频监控当中,对不按照交通规则行驶的,一律进行处罚。

第2个回答  2019-04-17

新国标的核心一是所有条款厂家必须强制实行,二是严禁改装电动车。可以预见的是,电动车将具有更广的行车半径,因为充电而引发的电动车事故将大大减少,提高了最高车速和车身质量,这一点有利于消费者更方便的出行。

国家这是从基础开始逐步对电动车行业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对于电动车使用需求巨大的外卖和快递行业势必影响深远,也更好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但是电动车的马路杀手一时间是摘不掉的,就拿我自己亲历和亲眼所见的两次事情来说吧。

第一次发生在我身上,和朋友在学校的路边散步,路很宽,而且我们确实是走的路边,突然被后面的一辆送外卖的电动车撞倒,我被撞趴了,我的朋友直接飞了出去……幸好都没有大碍,后来回宿舍才发现我的腿上都破了,但是已经没办法找那个外卖员了,那个外卖员当时就说了一句当时在看手机,我:“???”

第二次是发生在学校周围,也是一个外卖员骑的电动车间接导致了那次事故,一死两伤,十分惨烈。当时学校内传开了监控录像,可以清晰的看出一个大货车为了避让横穿的外卖电动车失控撞上了路边的店铺,不知道这位外卖员有没有被追究责任。

非常痛恨这些骑电动车不尊重规则的人,什么送外卖赶时间、骑电动车看手机都是不尊重交通规则的表现,也是我所亲眼见过的最常见的电动车事故的原因。所以不久的将来,电动车不遵守规则的,一定要严厉惩处,减少诸如电动车逆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开车玩手机接电话的现象。

当然,规范行驶,从你我做起~

第3个回答  2019-04-17

我觉得电动车被称为马路杀手并不完全是因为车辆的问题,而是驾驶者的问题。

小K上个月就被送餐电动车撞倒。当时我到菜市场买菜,正在横穿马路的时候,左右看了一眼并没有看到车,但紧接着就被突然在面前的电动车刮倒了,我直接摔到地上,手掌轻微擦伤,腿上好几处瘀伤。

十次交通事故九次都是因为车速过快。当时外卖小哥也说,他虽然看到了我,但是车速太快已经来不及停下了,与其正面撞到我不如从我侧面经过,尽量减小伤害。

其实只要造不成生命危险、不会留下后遗症的伤害都不算大事,但这种情况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只要经过路口及提前减速充分瞭望就可以,所以这件事的发生和电动车本身无关,重要的是驾驶电动车的人有没有安全驾驶的观念。

还有很多事故是因为驾驶者不遵章行驶,突然变道、闯红灯等等,因为电动车小巧灵活,经常会在车流中穿梭,所以也会导致很多事件的发生。

综上,真正重要的是驾驶人的观念,车再好只要危险驾驶的话,也仍然会发生危险的。

尽管电动车出台新规,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危险的发生,但只要驾驶人不树立安全驾驶的观念也是没用的,所以电动车最好也实行驾照制度,集中培训正确的驾驶方法,遵章驾驶礼让行人等等,这不仅对驾驶人负责也是对路上的行人负责。

所以树立安全驾驶的意识才是当务之急。

第4个回答  2019-04-22
我来做个最民主、最具人性的回答。

作为执政党,应该是从交规上着手、下手,而不是禁、规定只能用哪种款式。禁、规定款式,就有压迫的嫌疑。

曾经的燃油摩托车,遭到了禁,现如今,又把电动车划为摩托车(只不过是充电而不是烧油),走机动车道,这不是自己抽自己大嘴巴子吗?燃油摩托车都遭禁了,电动摩托车遭禁的时间还会远吗?都是同样的道理,等什么时候机动车道上的两轮车多了,影响到了四轮及四轮以上的车的时候,就又会禁掉两轮车。

从交规上着手、下手。应该考虑怎么引导民众能做到尊规行驶,各行其道,该戴帽就戴帽,该以多少速度行驶就以多少速度行驶,不管用什么样的工具作为交通代步工具。让百姓有自由选择代步工具的权利,才是民主的做法;不按规行驶的,该重罚就重罚,该没收就没收,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不分弱势、强势群体,才是公平的做法。否则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还有何意义。

交通事故的降低,并不是通过减少交通工具的种类、数量来达到。即使眼前的事故减少了,那也算不上是政绩,也只是暂时性的。当国标车数量多起来的时候,事故率相信又会重新上升。这是人性的问题,而不是工具的问题,而不是生产源头的问题。很多人都说:为什么要抓老百姓,而不关掉生产厂,从源头做起。这种说法,是自私的。厂家做车、卖车,是让你们出行更方便、更经济,并没叫你们违规行驶,并且还有安全使用规范、说明书等等资料,试问,买电动车的人,100个人当中有0.1个看过吗?

人性,都是相差不多的。骑车的人,固然有横冲直闯的。开车的人,有不少人说骑电动车的人乱穿,没素质。然而也有不少开车的人,当他们也骑车的时候,也还不是一样的穿,况且,有些开车的人看到路上有积水,一个油门加过去,把骑车的人溅一身泥水。

无规矩,不成方圆,每一行要有每一行的规矩,这是铁的事实。但是,规矩不能由主观而定。有些合理的规矩,值得肯定,就好比以重量、速度来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有些不合理的规矩,就要认真听取、采纳民众的意见,正所谓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55公斤的重量,脚踏骑行,试问制定规矩的人,你试骑骑看,能骑几米远。不能自己坐在公车里,说话不腰疼。有些人踩脚踏车速度能达到甚至超过25公里,是不是要归为机动车。以速度、重量来区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是行得通,并且就已经很足够了,适当的增加功率、电压,只要速度还在规定范围内,这样增加了扭矩,就更适合一些山地乡镇和体重大的民众;加上个脚踏骑行功能,就一棒子将很多低速、小巧、方便携带的折叠类车给打死,就有些牵强,有些主观,甚至可以说达到了压迫的边缘。就想问一句专家,在速度小于25公里每小时,重量小于30公斤,防水防火的情况下,没有脚踏板功能,能给车和人带了什么危险、危害?还非得必须有这个功能。

要提高民众素质,应该从责任二字着手,让民众认识责任,认清责任,负起责任,是谁的责任谁负责,这样就会有所顾忌,才会有所顾忌,有了顾忌,自然就会有所思虑,有了思虑,就会自然依规而行,长期如此,就形成了素质,大家都依规而行,就是提升了素质。

人之初,性本善。都是因为太宠,没让他们负责任,所以导致大家都在说全民素质低,实不知说话者也在被说之列。

规则,要从人性着手,要从责任着手。出门要对自己负起责任,对家人负起责任,对他人负起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