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7年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包括加班费吗

天津2017年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包括加班费吗

包含加班费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
  津劳局[2003]440号
第二十四条 劳动者因工负伤,在做出伤残鉴定前,按月发给本人因工负伤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平均实得工资计算。
职工的实得工资是指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所谓工资总额,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进一步说明:“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其它根据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按照国家上述规定,工资总额主要由下列六个方面组成:
一是计时工资;
二是计件工资;
三是各种奖金;
四是各类津贴和补贴;
五是加班加点工资;
六是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立法之本为维护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综上应该包含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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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8
工伤职工停工治疗期间的工资,按照遭受事故伤害前原工资标准不变,原工资一般指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加班费)。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