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原单位建的连体平房,现在开发商已经对周边的房子强行破拆,对我的房子造成了严重的安全隐患,请问如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在房子旁边建的养猪场、沼气等设施如何补偿?
谢谢~!还有更好的方法吗?按常理应该我使用在先,他们开发在后,征用土地使用权我有优先权呀?
我已使用2年他们才来搞开发,现在正在使用中,沼气还是享受国家补助政策的,我只是希望开发商补偿我投资的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给以补偿吗?
追答赔偿肯定会有,看你怎么去谈。
你的房子如果两证齐全,赔偿是没有问题的。
我们的房子不是没有土地使用证,而是原单位的整个院子的土地使用证。住房已经进行了房改政策。
追答单位分配的住房是受法律保护的,开发商应该给予赔偿。
但仅限于本人,且限于当事人在职期间,若是当事人离职或是转给他人,这些情况下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当然单位也是不允许的
当然,一般在当事人离职前单位都会回收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