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七月,工伤十级,已经鉴定出来了,现在要离职,在苏州可以拿多少钱,具体怎么算的,本人年龄28

如题所述

你好,简单点说吧,苏州市2010年的10级28岁左右,工资在2500的话,工伤的赔偿金额在5-6万左右.具体的算法是:
1.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对应的伤残等级月系数(十级伤残为6个月)
2.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人均寿命-年龄)×上年度本地区平均工资×伤残等级月系数(十级伤残为0.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对应的赔偿指数(即几个月)(十级伤残年龄在20-30为5个月)
如有需要,可进一步同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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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1
  工伤保险待遇一般包括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1、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工伤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4、需要生活护理的支付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解除了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2-18
由于你没有告知自己的工资水平,按照你的级别和年龄,大概在六万元,具体数字还需要你进一步咨询,希望我的回答你能满意,也可以直接给我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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