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辞职后,领导不让走,洗脑+戴高帽+打情感牌,该如何招架?

如题所述

现在社会办什么事情都很难,比如孩子升小学要考试,谈朋友也不好找,结婚也结不起,离婚呢也离不清,不过现在职场上的离职也难了起来。


提出辞职,正常交接,然后顺利离职。然而,世界上的一切往往适得其反。老板不肯放手,各种挽留、洗脑等。,非常普遍。这些情况实际上真是防不胜防,提出辞职后领导不放你走我们该怎么做呢这个问题,


本身不应该是问题。但因为确实有这样的主管存在,而且大概有30%的主管在你提出辞职后,态度会变得极其恶劣,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会对你更加凶狠。此处,你所遇到的这种老板,就属于这30%你别以为他态度变好了,更加热情,这是为了挽留你,只要你不留下,马上给你颜色。此外,就像辞职后态度恶化的速度一样,不少于30名董事会开始讨厌你。潜意识里,在行动中,他们会希望你在辞职前不能离开。


综合这样的情况来看,辞职走不走得了还真的看你自己的意愿,如果你的意愿坚持要走就是老板给你说一车的好话你也是要走的,如果你是个心肠软的人老板一些蝇头小利喝一些糖衣炮弹就把你哄住就不辞职就留下来继续工作那谁也管不了,那走不走就看你的意愿大不大我的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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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09
你已经提出来了,领导批示已经在做打算了。
第2个回答  2019-09-09
书面辞职报告已经提交一个月了,是可以依法离职的,如果领导不让走,可以联系当地人社局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条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的受理时效: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两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参考资料: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人社部-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
第3个回答  2019-09-09
老板这样做很正常,因为你再公司待了一年,可能刚好是过了公司培养期,现在是到了为公司创造利益的时期了,如果你这个时候离职走了,公司相当于损失了一个好手。如果再从新招一个的话,又要重新开始培养,这样还不如留下你...
第4个回答  2019-09-09
你如果真的想走,就不会发出这个疑问,你发出这个疑问,说明你还是不想走,那你就趁机向你的领导提出一些不过分的要求吧,像是涨工资啊,休假啊都可以,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