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上述考试报名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考试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硕士学历(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历(学位)。
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共4个,分别为《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房地产经纪职业导论》《房地产经纪专业基础》《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考试范围为《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8)》所确定的范围。
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不慎遗失应按以下程序申请补办:
一、在省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中应包括:证书持有人姓名、性别、遗失的证书名称、注册号、证书有效期期限。
二、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应填写《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补办(更换)申请表》。此表可从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下载。
三、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补办(更换)申请表》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及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两份(报纸原件必须是一整页,可以看得出报纸的名称及版面)。
四、提交申请材料
遗失声明见报30日后,请携带上述材料到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简称注册受理部门)提交申请。
注册受理部门的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房地产经纪人网站查询。
五、办理期限
注册受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证工作。
六、领取新证
房地产经纪人可到注册受理部门领取注册证书。
需提供证件编号,然后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广告,最后补办。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