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企业新准则收入核算怎么做

如题所述


建筑安装企业新准则收入核算怎么做
1.购买材料: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当月未认证的可抵扣增值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简易计税差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2.项目发生实际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发票收到时转入应交税费科目)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3.收到预收款
(1)开不征税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2)开有税率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合同负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4.主营业务成本确认: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5.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投入法,按照完工百分比推算收入确认金额):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6.业主确认工程量(含质保金):
借:应收账款
合同资产-质保金
合同负债-工程款-预收工程款(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会计收入确认早已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应收账款-工程款-进度结算(本次冲减预收工程款金额)
7.期末将合同结算余额转入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
(1)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
借:合同资产-工程款
贷: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
(2)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
借:合同结算-工程款期末结转
贷:合同负债-工程款
8.质保期满-合同资产转入应收账款,并开具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资产-质保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一般计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
新准则建筑行业的会计科目调整
1.增设"合同履约成本\工程施工"科目(按照工程项目核算),核算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核算内容.
2.增设"合同资产"、"合同负债"科目,删除"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借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资产\工程款(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合同结算科目余额为贷方的项目,调整到"合同负债\已结算未完工"科目.
【补充】"合同结算":本科目核算同一合同下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涉及与客户结算对价的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在此科目下设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设置"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3."预收账款"科目调整为"合同负债"科目.
4.质保金从"应收账款"科目中调整至"合同资产"科目,质保期满调整到"应收账款"科目.
建筑安装企业新准则收入核算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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