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应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区别对待。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因此,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而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
另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其中侮辱罪、诽谤罪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
第二百零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这是因为这类案件原属公诉案件,只是被害人依法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控告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人民检察院已决定对被告人不予起诉或者仍维持对被告人不予起诉的决定,但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能够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得已直接向法院起诉,因而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不能进行调解。
刑事诉讼中,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调解的。重婚案是自诉案件的一种,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法院在宣判前,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还可以撤回起诉。被告人还可以向自诉人提起反诉。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一种方式,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有利于及时妥善地解决轻微的刑事案件,提高诉讼效率,防止矛盾激化,维护社会安定。
但是调解只适用于自诉案件的前两类,即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