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第二年的1月份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时间由省人民政府统一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换届的村,应当由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延期,但是延期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设区的市,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民政部门负责日常指导和监督工作。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基本条件:具有本村选民资格(为引导选民以公心、按要求提名候选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该在选民登记后、候选人提名前,把村委会候选人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向选民张榜公布,便于选民了解和掌握)。
提名方式: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在村民会议上以投票形式直接提名,按得票多少确定,并当场公布。(参加候选人提名的选民应当超过全部选民的半数)
基本要求:等额提名,差额原则,得票多数确定(不需过半数),不得委托,不设流动票箱。要求必须有一名妇女名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村委会选举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山东省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