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下,面对员工随意辞职,如何减少企业损失?

问题背景: 企业辛辛苦苦花1年甚至更长时间培养员工,员工成长起来了,在员工正能发挥作用的时候,员工感觉自己翅膀硬了,要飞出去,随意辞职,给企业 带来困境。 请相关法律人士解释如下问题: 1.企业曾采取过扣除“培训费”的方式来限制员工随意离职,合同约定:员工在工作未满一年(最低服务期限)的情况下辞职,从工资中扣除培训费 用。因为怕员工领完工资后直接走人,让合同变成一张废纸,所以事实上“培训费”是从员工一开始上班就扣着,等员工服务满一年后再发给员工。 劳动监察说上述行为违法。并且因为上述行为违法,企业的利益也不受法律保护。 (请问,上述行为是否违法?还有,我想就算合同违法,但劳资双方的事实关系存在,在依法处理了合同违法问题的情况下,企业的利益也应该得以 保证有权要求随意离职员工进行赔偿,而不是不受法律保护。) 2.如果“1”所述的行为确实违法,那么有什么比较好的方法来限制员工的违约行为?如果采取法院上诉的方式,我估计100%的中小企业都要倒闭。 3.劳动或劳动监察部门是否只维护劳动者的利益?企业损坏劳动者的利益他就管,劳动者损坏企业利益它就不管? 4.如果员工滋事闹事,影响企业正常运转,对待这样的员工,企业是否可以强行辞退,辞退的时候还要给员工赔偿相关损失吗? 真诚感谢,会另行加100分!

1.培训费本身不违法,如果未完成合同离职可以要求赔偿。
但你必须有真实的培训期和完成培训计划,有培训费用证明。在工作期间学的技能是不能计入培训费的
培训费是不允许在工资中预先扣除的,这是明确的违法。
2.你可以制定竞业协议,规定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劳动关系,离职者不得在同类型行业工作,否则离职者和接受单位都要赔偿。制定不同的赔偿金额可以调整随意离职的成本。
3.你可以制定保密协议,规定其在工作期间获得的商业信息和知识产权不得外泄,当然技术技能是无法限制的。
4.既然你到法律版问,那么只能给你法律角度的回答:你应当走法律途径
劳动纠纷要先申请劳动仲裁,在这个阶段如果你公司有充分合法合理理由辞退员工,那么是不用赔偿的,应诉成本也是很低的。
建议你在企业中培训你人事部门熟练的法律知识,能够准确处理法律问题。
不太明白你所谓滋事闹事是什么概念,这可以很轻微,可以严重的涉及刑法。
如果情节严重当然可以对其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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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07
1
劳动法有规定
如果员工不是符合程序离职的话
公司可以向员工要求培训等费用的
本身企业不用先扣除这笔费用
2
对于劳动纠纷来说
必须先经过的一个程序就是仲裁
不能直接诉讼
就看他的离职是否符合规定就可以了
3
劳动法上的两个的法律地位是相等的
如果员工在未满一个月前离职的话
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他也是要赔偿的
4
对于违反公司章程的员工
公司可以辞退不用赔偿
第2个回答  2019-07-02
只有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原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以及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工作无法进行,劳动者又不接受新的工作的,用工方才能解除,否则违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