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启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

如题所述

8月25日,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全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动员部署视频会在南京召开,江苏将全面启动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

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四类

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江苏省民政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的通知》,省民政厅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江苏省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暂行办法》,对低收入人口认定范围、标准、程序作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低收入人口范围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四类人群。其中,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属于民政部门传统的救助对象,已有明确的认定规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是待识别认定的新对象。

关于低收入人口认定标准,主要从收入线、财产线、刚性支出等方面把握。

低保边缘家庭收入线方面,明确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不高于户籍所在地月低保标准1.5倍,且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的家庭;财产线方面,车子、房子、金融资产等标准基本参照低保对象。

支出型困难家庭收入线方面,明确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且不符合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低保边缘家庭条件;财产线方面,对房产和金融资产的限定参照低保家庭,对车辆的限定较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有所放宽;刚性支出方面,家庭人均年收入扣减医疗、教育、残疾康复和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年低保标准,且以上各项刚性支出需在政策范围内或是基本的费用。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表示,全面摸底排查是保障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低收入人口中的现有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不再重复摸排、认定。当前要重点做好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摸排、认定。

开展动态监测,落实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政策

吕德明表示,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立后,江苏将积极开展动态监测,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救助帮扶机制,包括拓展动态监测方式、明确动态监测内容、建立预警信息分类处置机制等。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江苏将低收入人口数据与医保、教育、就业、乡村振兴等领域的信息进行比对,及时发现低收入人口家庭变化的相关情况。各地民政部门将未纳入低收入人口的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一并纳入低收入人口数据库进行动态监测,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及时予以救助帮扶。

对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待遇发放等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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