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慈作为古代的提刑官,为什么会被称为法医鼻祖?

如题所述

《大宋提刑官》让很多人知道了宋慈,剧中的宋慈在案发现场仔细察看死者身上明的暗的伤痕,就跟现在法医勘察现场遗体一样,而宋慈被誉为法医鼻主,是他所著的一本书——《洗冤集录》。



宋慈是南宋时期福建建阳人,少年时受业于理学大家朱熹弟子吴稚,宋慈先后当过县令、通判、提点刑狱官等,在一生二十余年的官宦生涯中,先后四次担任高级刑法官,长期的专业工作,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法医检验经验。

古时候验尸的人称为仵作,在当时是地位很低下的,被视为低贱的工作,宋慈是提刑官,但是他仍然深入当时低贱的仵作工作中,认真的研究这些常人唯恐避之不及的工作,在那个理学盛行的年代,宋慈抱着求真精神,对于死者不分男女,“务要从实”,一定要查出案件发生的真实情况,指出“验凡妇人,不可羞避”,“检妇人,无伤损处须看阴门,恐自此入刀于腹内”。

对于案发现场不管远近,案发之时是否在夏天,尸臭难闻让人无法靠近,宋慈认为当检官员必须亲自到尸首地头,不可避臭,通过检验才能认定犯罪事实,对待检验绝不能敷衍了事。他在书中写道:“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大辟就是杀头)。

在他完成于湖南提点刑狱官任上的《洗冤集录》,内容是对从春秋战国到南宋时期我国古代法医理论和实践的总结。这本书对后世影响很大,从南宋到清朝几百年间,被当作断案指南,也是世界上现存第一部系统的法医学专著,比西方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同类著作要早350多年,这本书还被翻译成十几种语言,介绍到美、德、日、英、法等国家,供他们学习研究。

《洗冤集录》内容丰富,记述了人体解剖、检验尸体、勘察现场、鉴定死伤原因、自杀或谋杀的各种现象,书中所写的区别溺死、自缢与假自缢、自刑与杀伤、火死与假火死的方法现在还在应用,可以说是当时“法医学”领域的百科全书!

《洗冤集录》共5卷53目,约7万字,其中也有很多不靠谱的东西,收录了一部分自缢、溺水、中毒、中暑、冻死的急救方法,可以说是很不科学,比如说解救溺死的人,即使死了一夜也能救活,方法是把生石灰灌入溺者的直肠,对于这些不科学的方法,毕竟宋慈生活的时代科学不发达,受到历史局限性的限制,把一些特例当作共性来看待。

虽然《洗冤集录》里面有相当多错误百出的内容,但是瑕不掩瑜,作为一部700多年前的法医学专著的作者,被称为法医学鼻祖可以从两个角度来说。

法医学技术层面的进步,这本书提供了很多切实可行的、现在看起来也非常科学的方法。比如书中提出一种检验皮下出血的办法,把用酒、醋浸湿的纸敷贴在皮肤上,经过一段时间,皮下出血痕迹就会显现出来。还有一种验骨伤方法,从尸体外表看不出骨头受到损伤,可以把醋浇敷在尸体表面,然后用油纸伞遮住要验看伤痕的地方,迎着阳光隔伞观看,这样就能看到骨头的伤痕,这个和现在用紫外线检验骨伤是同一个原理。

类似于这样有一定科学依据的验尸方法,书上还有很多,这些认识和方法,在今天看来都是正确的、科学的,很多知识直到现在还在用。对当时腐败混乱的刑狱状况,做出了系统的矫正和指导,还影响了后世几百年。



南宋时期官不听审、唯吏是从,郡县掌管刑狱的长官,遇到案子都是手下的小吏去现场勘察,而这些小吏大都没读过书,本身没啥理想,现在又没有制度约束,就很容易滋生腐败,在验尸过程中,收受贿赂的小吏,经常颠倒黑白,用各种手法徇私舞弊。

长官们审案时也喜欢刑讯逼供,刑讯手段也是花样百出,这也是因为对于验尸方法的匮乏,而对于案发现场检验流程也是很混乱,没有系统的规定如何保护现场,如何保护尸体,分哪些步骤等。

宋慈认为断案最重要的是证据,而证据则要求官员到现场去验尸,明确了责任机制。其次是规范检验流程,制定一套详细的检验流程,对现场怎么保护,各种死法的尸体勘验,验尸文书怎么填都有了明确的说明。

有了验尸的方法,还有一套完整的流程,对于凶案审断有了一个明确的指导,《洗冤集录》的名字真正起到了洗冤作用,减少了冤案的发生。

《大宋提刑官》中涉及到的法医学内容基本上都是来自《洗冤集录》,宋慈对待狱案总是慎之又慎的态度依然值得现代法医学家学习,淳祐九年(1249年),宋慈出任广东经略安抚使,同年在广州去世,享年64岁,宋理宗誉他为“分忧中外之臣”,特赐“朝议大夫”,御书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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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3
因为他非常的厉害,而且他也非常的敏锐,他做事情非常的认真,也有很多人也看中了他这个能力,所以的话他会被称为法医鼻祖。
第2个回答  2021-05-13
因为宋慈的医术特别好。而且是一位断案高手。名气是非常高的。所以会被称为法医鼻祖。
第3个回答  2021-05-13
因为他设计出了很多刑罚,这些刑法千奇百怪,让人望而生畏,人们对这些刑法非常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