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离婚前三人是一个户口的话,离婚后是可以在一个户口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从法条里可以看出,因离婚导致户籍变动的时候,是又户主即问题中的儿子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但是并非是强制性规定,可以申报转出也可以不申报继续在一个户口里,但是为了以后方便,离婚后应尽量转出户口。
但是如果想在离婚后落户到儿子户口里的话根据各地落户政策不同而有不同要求,以山西省为例,根据《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十八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的,不受婚龄限制。
第六十九条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被投靠人的房屋产权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
(三)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四)夫妻投靠的需提供结婚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未婚证明,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
(五)农村地区的投靠迁移需提供乡级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若父母与儿子是异省市户口的话,需要到原户籍地户籍管理部门即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带上双方户口、儿子的房屋产权证明到需要落户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户籍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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