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五千万传销罚没款 恒诺世佳起诉市场监管局

如题所述

面对市场监管局开出的5000万传销罚单,恒诺世佳选择走上法律途径。

2023年8月2日,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市场监管局向恒诺世佳开出罚单,没收违法所得5099万元、罚款150万,总金额达5249万元。原因是恒诺世佳开发的商城APP运营模式被认定为传销。

恒诺世佳对此不服,认为公司无管辖权,并向罗田县政府申请复议。

企查查信息显示,恒诺世佳成立于2021年11月5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原名为山东恒诺世佳健康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1月29日迁址到福建省寿宁县,同时进行了更名。

恒诺世佳认为,其公司现住所为福建寿宁县、此前注册地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只有前述两地市场监管部门有管辖权,该公司在罗田当地并无经营,该地市场监管部门没有管辖权,作出前述行政行为系越权执法。

罗田县市场监管局则称,该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罗田县辖区购买商城产品,疑似进行传销活动,因此该地系“违法行为发生地”。

据恒诺世佳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王桂森向澎湃新闻提供的立案材料显示,2022年5月11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收到该公司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案的相关线索,并于6月20日决定立案调查。而罗田县市场监管局决定立案的时间是2022年6月17日。

恒诺世佳不服,认为罗田县市场监管局无管辖权,且该公司的经营模式不属于传销,向罗田县政府申请复议。

2024年4月1日,罗田县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罗田县市场监管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定性准确,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

于是,恒诺世佳以管辖权异议、行政处罚所依据的重要证据即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等理由将罗田县市场监管局和罗田县政府起诉至黄冈市浠水县法院,诉请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

据了解,恒诺世佳与罗田县市场监管局、罗田县政府行政诉讼一案原定于2024年6月5日开庭,但因恒诺世佳申请法院调取新的证据,法院临时调整为庭前会议。

企查查数据库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城市监处字﹝2022﹞405号》显示,2022年12月13日,恒诺世佳被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88.64万元,原因是被举报涉嫌虚假宣传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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