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唯实主义和唯实论是一回事吗?还是有互相演变的关系呢?

如题所述

唯实论 亦译“实在论”或“实在主义”。西方一种哲学思潮。在古代,中世纪与近现代哲学中均有所表现,但其形式不同。在古代,以柏拉图的理念论为基础。形成型念产生现象世界的极端唯实论思想;以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说为基础形成形式与质料相结合的温和唯实论思想,亚里士多德以后.持唯实论观点的古代哲学家有普罗提诺、波非利、奥古斯丁等。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作为一个派别和思潮。与“唯名论”相对 它否认个别事物的客观实在性.认为一般、共相是先于个别事物并派个出个别事物的实体.只有它们才是在意识之外的客现实在。分为极端唯实论和温和唯实论,它对基督教教义,特别是上帝存在做出了各种论证.并认为哲学是神学的忠实婢女。在近代哲学中合洛克的代表的唯实论,认为人们的认识中有许多种类的感觉材料是世界的代表、如第一性的质.而第二性的质则不是代表.人们先全可能有认识的错误。代表的唯实论引导到贝克莱的唯心主义.认为存在就是被感知。黑格尔虽然提出具体观念论.反对抽象的观念.并以辩证法说明世界的过程.但也以唯实论的框架作为其体系的依据。

唯实主义的基本特征 唯实主义认识世界全在于应用,在于实践,在于使人类变得完美,在于解放全人类。因此,唯实主义的基本特征是实践性与人类性(人性)。 一、唯实主义实践性 (一)实践先于认识,真理高于实践:实践是主体有意识的改变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相统一的根本途径与结合点。认识与理论是人的意识及其实践活动对于客观存在相互作用的产物。实践是认识的源泉,认识与理论从实践中获得,又转过来指导实践,为实践服务。 实践先于认识,真理高于实践。认识只能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离开实践就不可能进行认识。真理是人的意识通过实践对客观实际的正确反映,即人们对客观实际的正确认识,亦即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统一。理论认识的正确与否,必然导致实践的正确与否。反之,实践是否正确,也常常造成理论认识上的是否正确。但是,通过人们无数次反复实践与认识,必然产生正确的理论。 正确的理论认识使人类实践从感性的被迫行为上升为科学理性的自觉活动。反映实际且高于实践的理论是正确的理论,是真理。真理对实践有积极进步的指导作用。脱离或歪曲实际与实践的理论是错误的理论,是谬论。而谬论对实践则有消极退步甚至反动的破坏性的指导作用。因而人类追求真理反对谬误的伟大意义,就在于求得社会实践的积极进步。 (二)实践与认识的辨证统一:实践与认识具有同一性,是辨证的统一,其总的发展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5]人们在实践基础上认识,在认识指导下实践,又在继续实践中产生新的认识,使自己的思想合于新的情况,同时也在不断认识中调整自己的行动,使自己的实合于客观规律,合于真理,于是,“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6]而达于实践与认识的辨证统一。但是,认识于实践在其具体发展过程中,则表现为趋前性、同步性与滞后性以及真理与谬误、正确与偏见之分别。 因此而来,唯实主义强调认识与实践相统一,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历求认识的真理性与实践的正确性,而反对和避免认识与实践分离,反对和避免理论脱离实际,同时提倡超前认识与实践的创造性,并随实践发展,不断修正认识与理论的偏谬和发展真理性认识,以求得实践上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根本方法: 唯实主义认为,实践作为人类主体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方法。同时认为只有实践与认识相互积极作用时,实践对理论认识的检验才具有积极意义。 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通过总结经验和脑的思维——推理、判断等制作功夫,获得了理论认识。但这种理论的真理性如何呢?人们是怎样判定验证的呢? 一般而言,凡具有社会群体实践意义的系统性理论,首先由某些权威人士提出或通过权威人士认同,而纳入政统意识范畴,并由制订出相应路线、方针、政策与实施计划方案,然后才将其贯彻于实践之中,指导实践和接受实践检验。 十分显然,理论一旦提出,一方面必须受到人们主观意识的检验,取得认同,另一方面是受到人们实践运动的检验,而主观检验方法具有首要的意义,实践检验方法具有根本的意义。然而进一步,其实践过程及其结果本身又必定受到人们认同性的检验。也就是说,一定理论用于实践之中,有一个是否得到更广大人们赞同与拥护的问题。 事实上,由于人们在社会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所站角度、立场不同,观念不同,利益不同,而对同样的理论和实践运动,必定产生不同的认识和得出不同的结论。如有的认为“好得很,”有的则认为“糟得很;”有的认为“就是正确,”有的却认为“就是错误。” 毛泽东说:“只有在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7] 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有许多事情虽然达到了人们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也证实了人们的一定认识,但是否就证实了人们这种思想和行为本身的正确性呢? 如:诬陷他人或行贿受贿达到了其思想中预想的结果,与学雷锋做好事所达到其预想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 为什么有的人杀了人被授予英雄称号(当然是好人杀坏人,如在战场上杀敌人),有的人杀了人却被判为罪犯(这当然是坏人为非作歹杀人)呢? 在生活实践中,怎样判定真与谬、好与坏、是与非、对与错、罪与非罪呢? 在战争实践中,“消灭敌人,保存自己,”或是“消灭自己,保存敌人,”?为什么人们总选择前者而拒绝后者呢? 以上这些,无论从理论上或实践上都是用什么作为标准,来衡量判断的呢? 很显然,在实践中,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只是一个方面,而另一方面,这种思想之预想及其实践行为与其结果本身是否正确呢?这里必定有一个根本性的原则的问题,即利益关系问题。这一利益关系就是人们用以判定、选择、对待事物的不同态度、行为的标尺,亦就是首先看你站在哪些人的立场上说话,维护哪些人的利益。 实践作为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是检验理论真理性的方法,而作为衡量判定理论真理性的标准,则在于一定理论用于实践之对于人类的利益关系。 认识与实践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它们有一共同目的,就是作用于人类主体的利益关系。那么,由此而来,认识与实践也必定同时受到这种利益关系的检验。因此,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便是真理标准与实践标准达到科学的统一。 实践是伟大的,但并不等于实践就是一切。否则,动物行为与人类行为就不会有区别。因为,实践本身也有正确与错误之分,且更重要的还在于人类实践与认识是相互促进,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认识源于实践,又反过来指导实践,它们相互作用,于是推动人类社会不断发展。认识与实践是辨证的统一,它们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侧面,既有共同的目的,也必有共同的判定标准。唯实主义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共产主义实践观,坚持认识与实践统一论,反对认识与实践分离,使其为人类利益服务。 认识具有相对性历史性,而实践也不可能有固定不变的模式,因此,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普遍原则与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亦具有普遍的意义。 二、唯实主义人性观 以往之人性观点,无论是马克思主义人性观点,还非马克思主义人性观点,都不可否认地具有一定根据和某种科学性,而不同程度地表述了人性特征的某些方面。然而,迄今为止,人类对其自身本质特征的认识尚或处于较肤浅状态,更不能说已经终竭了。因此,对此进行深入系统地认识探讨,必将是一项坚巨而伟大的工作。 唯实主义认为,所谓人性,应当是一般人所固有抽象出来的共同性,这种共同性且是其它动物不具备并与之区别的内在标志,亦由此决定人类实践活动区别于一般动物行为之根本所在,那么,它即是理性思维或叫理性。人性即理性,是一个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是不断摆脱动物野性到人之理性的发展与完善,是从个体走向整体,从自我需要走向全体需要的发展与完善,亦即从本能、感性自私走向理性至公的发展与完善的过程。 (一)为人类社会需要服务是唯实主义的基本任务:马克思曾经指出:“个人有许多需要,他们的需要即他们的本性。”所谓人性,就是人们的社会需要。唯实主义强调,理论与实践为人们的社会需要服务,为人类解放服务。 唯实主义认为,理论与实践本身并不是目的,而它们的目的,在于满足人们的社会需要。因此,是否对人类有益,是否有益于发展生产力,有益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有益于改善人类生存生活状态,是衡量一切理论真理性与实践正确性的尺度。也就是说,对人类的有益性是检验认识真理性与实践正确性的普遍标准和最高原则。或在一定意上,人们的感受,即邓小平指出:“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是检验理论与实践的标准,俗话说:“人心是杆秤。” 人类需要与一般动物需要不同,一般动物在于本能或感性地简单适应自然环境和单纯索取自然物来满足其自身需要,人类则自觉理性地结成相互协作的一定生产关系,并主观能动地通过对自然与社会的改造来满足自身需要,同时也在这一过程中通过对其自身尤其对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来适应现实环境,使其人与人、人与自然达和谐的统一。 作为人的个体需要是否符合人性,在于他是否自觉将自身作为社会一员,并将自身需要与他人及至全体需要保持一致。 然而,人性是一个不断从摆脱动物本能和感性到人之理性发展的过程。因此,人类需要也必然是不断从摆脱动物本能和感性需要到人之理性需要的发展过程。由此,人类亦将随其理性的完善而摆脱相互对立,相互危害的动物行为,而使其他们的需要达到利益一致的人性的社会境界,则这种需要亦是对人类有益性与自然法则的和谐统一,亦即人类合一,天人合一之境界。 (二)完善人性是唯实主义哲学的根本任务:如果说,人类发展的两极,一端是野性,而另一端是理性,那么,人类社会发展对于人类自身的要求,就是消除野性和完善理性。 一般动物主要是本能到感性的发展,人则主要是感性到理性的发展。而感性赋于对事物表面认识,赋于感觉、野蛮;理性则赋于对事物本质认识,赋于理解、文明。因此,随着人之理性的完善,必使其人类完整正确认识事物,从而完美地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恩格斯指出:“一个民族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离不开理论思维。”理论思维即属理性范畴,就是理性思维。它是高级的意识活动,是人类意识活动的主要形式。而理性思维的完善程度则是标志人类全面发展内在的根本因素,这种意识活动动能够将一般感觉即对事物表面零碎的认识上升为条理性、完整性、本质内在性联系的、规律性的认识。理性思维作为人类意识活动,是由低级不断向高级、由不完善向不断完善发展的。这是人类特有的区别于一般动物的内在标志。如果没有这种理性思维,人类亦将与一般动物一样,不可能有科学的发现、发明、创造及其科学的社会实践的不断发展。反过来说,人类社会实践状况正是人类理性思维发展与完善程度的客观反映。 理性思维的发展,作为人类文化现象表现出来,则有两个方面:一个是人类对自然的认识理解,即自然科学发展方面,它主要体现于人类改造自然物质的生产能力;一个是人类对其自身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理解,即社会科学发展方面,它主要体现于人类思想观念与其对社会的改造变革状况。 理性思维的发展程度也反映人们社会观念的不同层次,且体现于人们行为品格之高下。 一切事物都具有保持自身存在与发展的趋势,否则,事物存在与发展就不可能。保持自身存在与发展趋势,作为人的特性而言,就是人的利己性。这即自然赋于人普遍的本能特征。利己性就主观意识上是为保持其自身存在与发展,因此,在这一意义上进,“利己之心,人皆有之。”但这也必有一个前提,即从主观意识上进,无意于损害他人。 随着人的理性思维发展,自我意识增强,而这种理性发展程度并不完善,尚带有浓厚动物感性色彩和极大狭隘性片面性,于是在实践上便产生“唯我”行为而损人利己,这即形成了人的自私性。自私性的增强,便形成人性异化。因而在这种自私性的趋动下,人类行为日益成为自身存在与发展的异己力量。但人类经过漫长的历史发展,必将冲破感性自私的樊篱,而最终抵达理性完善的最佳境界。 由于人的狭隘自私性,使其对自身及其相互关系的认识总带着片面性偏见性,且由此建立起来的权力、权威及其传统观念旬极大地束缚了社会科学的发展,使人们观念异化趋向日益加重,而自然科学发展则比较解放,于是造成社会科学远远落后于自然科学,从而也造成社会生产关系落后于生产力,上层建筑落后于经济基础的发展。由于这种社会科学、观念非理性狭隘自私及其支配下建立起来的社会体制的“唯我性”与自然科学及其生产力的社会化全球化之间的矛盾对立,便造成人类社会实践日益步入“卡夫丁峡谷”纷繁复杂的危险境地。 社会科学发展与自然科学发展之间的落差,形成了人的理性分裂,且由此在社会实践中进一步造成人格扭曲与畸形发展,则反过来使社会实践的复杂性危险性更加日益严重,甚至将达到同归于尽的程度。 人类在自身制造的困境中,几乎达到走投无路的地步。然而也或必将通过人类冷静的理性反思,全面、完整、正确地认识理解自身实践活动给其自身所带来的利害关系,同时通过这种反思推及未来,而将其实践活动调整到最佳状态。于是,人们社会观念与生产生活能力达到一致的理性和谐,这亦是人的全面发展。 人类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是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对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作用是伟大的。但既是人类社会,其发展的决定因素必竟始终是人本身。因为,首先必须有了人,才会有其社会及其一切关系。 毛泽东指出:“武器是战争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因素,决定的因素的人不是物。”[9]第一,武器是人制造并由人支配使用的;第二,无论怎样精良的武器都不能最终解决战争问题,更不能消灭战争;第三,只有当人的全面发展达到理性的完善,才能最终从根本上解决战争问题,而消灭战争这个人类自相残杀,自我毁灭的怪物。 同样,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这两对社会基本矛盾中,人自始至终都是第一的最活跃的决定因素。因为,第一,社会矛盾本身就是人的思想认识与其指导下的实践行为所形成;第二,如果没有人的思维发展,人类社会也必将永远处于一般动物关系的自然状态;第三,只有当人的全面发展得以实现,才有可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全面发展。 当然,这里有一个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问题,但它是通过人的主观能动反映来实现的,且人的理性俞完善,这种能动性就俞明显,当人的理性发展处于较低阶段时,社会实践尚呈自然状态,甚或几乎与一般动物社会差不多,于是,形成“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趋势。但不可否认的是,人类社会实践是在人们一定思想意识支配下的社会活动。由此,随着人的理性不断完善,社会实践亦将日益操纵于人们的理想之中。于是,客观事物不断人性化,同时亦使人们的说践日益符合自然法则。这便达到了主观与客观、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亦就是自然的人化与人的自然化的统一,即“天人合一。” 毛泽东指出:感觉到的东西,不一定理解它,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准确的感觉它。理性认识高于感性认识。所谓人,就取决于具有理性,具有这种从感到理性的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动物则只是从本能到感性的发展。因而,人类认识高于动物认识,人类实践高于动物活动,人性高于动物性,且人类认识与其实践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人性亦不断完善。当人性发展达到自我与他人、个体与全体人类利益一致之自觉理性时,亦即达到了完全人——人性完善之境界。 古希腊神话故事讲:狮身人面女妖常叫路人猜谜,且规定条件,猜不中都要被她吃掉,猜中了,她即自杀。谜面是:什么东西在早晨用四条腿行走,中午用两条腿行走,晚上用三条腿行走?但不知有多少人因猜不中而成为女妖果腹之物。后来,希腊英雄俄狄浦斯揭开了谜底——这就是人。 人在婴儿时用四肢爬行,长大后用两条腿走路,老年时用拐杖帮助行走。于是,女妖大喊一声,滚下山去,自杀而死。 这则故事寓意深刻的哲学思想在于:人类既是动物又不同于一般动物,他从一般动物中分化出来,从用四肢行走,进化为直立人,用双腿行走,再发展到用三条腿——即加上自己创造的文明(文明棍)帮助行动。只有当人类文明程度达到完全认识理解自己的时侯,人类才能完全脱离动物野性而发展成为文明的完全人,结束妖化的动物人之历史(女妖自杀)。 (三)唯实主义哲学是为全人类服务的 过去一切哲学都是阶级的哲学,因此,是为一定阶级服务的。马克思主义 以前的一切哲学都是剥削阶级、特权阶级的哲学,因此是为剥削阶级、特权阶级奴役无产阶级、无权阶级服务的。 马克思主义哲学即辨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哲学,则是哲学第一次成为无产阶级、无权阶级的哲学,而为无产阶级、无权阶级革命和解放服务。马克思主义哲的产生,是哲学史上的伟大革命,他为共产主义世界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人类社会及其共产主义运动的高级发展,必然要求哲学向着更高阶段不断革命,不断发展,不断完善。因此,唯实主义哲学就是/必须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础上,同时继承全人类文明的科学成果,而发展和完善共产主义哲学世界观,为解放全人类服务。 唯实主义哲学作为共产主义世界观,而共产主义世界观作为人类世界观的最高境界,是属于全人类的。所以,唯实主义哲学公然地声明:是为全人类服务的,为全人类的解放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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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21
是一回事。相对的是唯名主义或者唯名论。
名字翻译的问题,唯实论还有翻译成实在论,实在主义,及唯实主义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