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缴费与实际到账不符

如题所述

如职工的缴费金额与医保账户余额不一致的,可以到社保局咨询具体情况,如社保机构存在侵参保人权益的行为的,参保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医保余额和缴费不符主要有以下原因:
1、余额状态还没更新
在进行医保缴费之后,余额状态的更新是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更新的,有的参保人在进行缴费之后就直接进行了余额状态的查询,一般没有那么快能够显示新的数额,参保人可以过一段时间再进行余额状态的查询。
2、参保人使用了余额
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可以被参保人用来进行门诊费用的支付,还可以用来在连锁药店进行指定药品的购买,使用之后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就会变少了,所以和参保人缴纳的金额对应不上,参保人可以自己查看账户支出情况,微信的医疗健康服务和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都有相应的医保板块,参保人可以选择相应的服务看自己的医保账户流水。
3、参保人缴纳的是灵活就业医保
我国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除了在职员工还有灵活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想要进行职工医保的缴纳,是需要按照比在职职工高得多的比例进行缴纳的,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保的相应费用是有一部分要汇入参保地的统筹账户的,只有原属于个人缴纳的那部分资金会汇入到其个人医保账户之中,所以医保余额页面所显示的数额和自己缴纳的费用数额不相符是很正常的。
4、计算方式错误
我国职工医保一般情况下是个人和用人单位一起进行缴纳的,缴纳基数是相通的但是缴纳比例是不一样的,有些参保人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可能不慎把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也进行加入,所以导致医保余额和自己计算的缴费数额不一致。目前我国只有职工医保是建设有个人医保账户的,不管是在职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能够汇入个人医保账户的资金都是所在地要求的医保个人缴纳比例的那部分资金。
综上所述,如职工的缴费金额与医保账户余额不一致的,可以到社保局咨询具体情况,如社保机构存在侵参保人权益的行为的,参保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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