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不出庭,如果无正当理由的,仲裁庭可以作出缺席裁决。在裁决书生效后,被申请人仍然需要履行该裁决书中规定的义务。如果有正当理由的,仲裁庭可以视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三十九条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申请人重新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被申请人收到书面开庭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仲裁庭可以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