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共收益多久公示一次

如题所述

公共收益不得少于一个月公示一次。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和车位场地使用费等收益资金,应当单独列账,独立核算,按季度将收支明细在物业管理区域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
1、业主大会成立前,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2、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也可以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3、物业管理区域公共收益主要用于相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以及按照业主大会决定用于取得批准手续的物业管理区域改造(建)项目、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娱乐文化经费等。4、公共收益使用前,需征询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意见,形成书面材料,使用后将相关材料归档留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收益管理办法》 第五条 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之前,小区公共收益金暂由物业服务公司设立专户进行托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 权利。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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