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人员如何缴纳医保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一、失业人员医保怎么办理如果是失业人员要办理医疗保险,首先要办理失业证。办理失业证所需的材料包括:户口册、身份证、两张证件照以及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材料。如果是应届大学毕业生没有找到工作的,只要再带上学历证明也可以办理失业证。办理人可到户口所在社区免费办理,一般当天办理当天就可领取。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二、生孩子医保报销吗生育费用通过生育保险来报销的,与医疗保险不相关。只要按规定正常缴纳了生育保险,并达到当地规定的最低缴费期限(从1个月-12个月不等,根据当地规定),符合计生政策的,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所以你得先看一下自己有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到话,只有医保也是报不了生小孩的费用的。三、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怎样的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当地社保局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法律客观: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及《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确立失业人员缴费时间的原则主要有:第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前,实行的是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制度,所以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无法确定。因此,《失业保险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工龄的计算方法,失业者的工龄就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后,失业者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第二,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条例》实施以后参加工作,缴纳了失业保险费,但是随后又失业的,根据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第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的,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时间就不能与前次交费时问累计计算,而是要重新计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