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还建房和商品房区别

拆迁还建房和商品房区别

1、定义不同。还建房是开发商在进行城市规划时,被拆迁的人员没有居住地时进行安置的房屋,而商品房是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获取土地的方式进行销售的房屋。
2、产权不同。还建房具有不完全产权,可以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不一定拥有土地的使用权,而商品房具有完全产权,既有房屋的所有权,也有土地使用权。
3、交易的不同。还建房是对动迁安置对象进行的,受到了法律法规的保护,并且受到当地政策的约束,很多会有交易时间的限制,而商品房没有明显的交易限制。
拓展资料:
商品房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个人、外国公司)向政府机关单位租用土地使用权期限40年、50年、70年开发的房屋,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
2020年6月,海南作出决定:坚决破除“房地产依赖症” ,实行现房销售制度。
分类:
1、内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实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形式,经过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审批,建成后用于在境内范围(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出售的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复式商品房是内销商品房的一种,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
2、外销商品房,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政府外资工作主管部门的规定,通过实行土地批租形式,报政府计划主管部门列入正式项目计划,建成后用于向境内、外出租的住宅,商业用房及其他建筑物。
为进一步简化交易手续、刺激住房消费,按照总量控制、合理平稳的原则,北京市政府1999年11月发文规定,除花园式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制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廉租房)外,普通内销商品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
计价方式
按套(单元)计价、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和按建筑面积计价三种计价方式。计价方式用于确定商品房销售的总价款,但产权登记仍需按建筑面积方式计算。
资格审定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
3.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且流动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4.有四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房地产、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两名以上持有专业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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