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补贴第二次发放要多久

如题所述

宝安区补贴第二次发放要半年的时间。
补贴分为两次发放,第二笔补贴将于第一笔补贴到账六个月后进行资料复核。待资料复核通过后,才会进行后续的发放流程。
发放条件:
1.申请人通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办理完毕人才引进手续;
2.人才引进后户籍在宝安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3.申请人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4.本人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自引进我市时起(以《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招调员工通知》、《调动通知》、《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落款日期开始计算)应在宝安区内全职工作,且由注册地为宝安区的用人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首发的,须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申请续发的,须连续缴纳18个月及以上(所服务的用人单位和社保缴纳单位应保持一致,不含补缴、断缴、个人缴纳或农城化人员股份合作公司缴纳情况);
6.申请人首次申请该项补贴,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续发申请须在第一笔补贴发放结束后24个月内提出(以系统受理成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首次申请的,或由非审批单位原因造成的超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7.申请人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法律依据:
《宝安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
(五十一)给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深圳市级政策。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新引进入户且在我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分别是博士3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5万元。
新引进入户我区的世界知名大学(上海交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院前一年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综合排名达到前500名)应届毕业生,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区实际工作满1年后,可获得一次性奖励补贴,分别是博士5万元、硕士2万元、本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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