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我想辞职

2010年,我托快递公司寄了一票提单,结果被快递公司给寄丢了。是船公司正本海运指示提单。补提单的话得要给船公司交相当货值1.1.倍货值的押金并押两年。交押金的手续都是我在操作的。公司不放心直接把押金打到船公司的账号上。结果也是派我自己去上海交的押金。交押金后给船公司会给你一张收据。收据上面签的名字也是我的。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也是3年的。现在我在公司还不到1年。我想辞职。在发生这些事的情况下。我能顺利辞职吗?求各位法律专家解答。
我觉得这不算是我的失误啊。提单又不是我给弄丢的。是快递公司。我有责任吗?大家说说看。

没问题啊,发生的事情不是你的责任,而且你是在履行你的工作职责,后果是由公司承担的。你没有过错的话公司不能追究你的责任。但你要辞职需要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1-31
能,但要赔偿公司损失。
第2个回答  2011-01-31
办理离职时,公司把个人档案丢失,有哪家律师事务所,办过此类案件。请各位给点建议。
第3个回答  2020-04-01
只要你按劳动法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在这之前你必须把这件事搞定,不然公司会扣你工资,原因很简单,就是你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如果事情搞定了公司就再找不任何理由何借口不给你辞职或扣你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