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交36元的标准

如题所述

济宁市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交36元的标准是2010年的执行标准。根据相关公开信息查询,大额医疗救助每年每人120元,其中单位72元,个人48元(2010年以前单位54元,个人36元。2011年至2015年单位60元,个人36元。2016年至今单位72元,个人48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支付限额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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