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景抒情,是指在文学作品中,借助客观外界景物的描写来抒发作者的主观感情的写作方法。采用这种方法,能使情和景互相感应,互相交融,互相依托,从而创造一种物我一体的艺术境界,完善地表达作者的思想感情,有极强的感染力,可以与读者中有我的感受。
运用借景抒情法,首先,必须对所写的景物有细致的观察和感受,要把景物描写得逼真传神,为抒情打好基础,做好依托。
其次,要把真切的感受融入所写的景物之中,使景物具有浓厚的思想和感情蕴涵,做到情景交融。
再次,要把立足点放在抒情上,因为借景抒情,关键在“借”,即写景是次,抒情是主;写景是手段,抒情是目的。要为抒情而写景。
如白居易的“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借“原上草”的顽强抗争,尽情抒发对自然规律不可抗拒。
扩展资料
写作手法中还有“借物喻人”。
借物喻人,就是借某一事物的特点,来比喻人的一种品格。这也是作文中用来表现、突出中心思想的常用的一种写作方法。
无论写人记事还是写景状物,正确运用借物喻人的方法:可以使文章立意更深远,表情达意更含蓄;可以大大增强文章的表现力 和感染力。
运用借物喻人的方法需要注意的是:作文时,描述的事物的特点, 要与人的品格有相似之处;让人读了文章,就能清楚地认识到,本文借物要说明什么精神,要借物赞誉怎样的人。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借物喻人” 的方法,也就失去了使用的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借景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