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的借阅规则详细说明如下:
一、借阅证管理
借阅证是图书馆的通行凭证,适用于玄武门和江宁校区,分为教职工、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进修生等不同类别。新生需以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
借阅证需个人持有,不得转借,否则由持证人承担后果。丢失需挂失,遗失后找回的原证需交回。
首次办理新证免费,遗失或损坏补办需付费,第一次5元,后续每次10元。
二、借书规则
借书数量有限制,教师、研究生等20册,西文书和文艺史地类图书有限定;进修生、离退休人员为5册,通用借书证4册。
借书期限根据读者身份不同,文艺类30天不续借,其他图书60天或30天可续借一次。
三、外借与入库规则
图书借阅实行计算机管理,可通过电子渠道查询和续借。部分图书仅限馆内查阅,特殊规定除外。
入库需凭借阅证,自行选书,非外借图书仅供查阅,特殊情况可办理复印。
读者入库需遵守规定,禁止携带物品、烟火,保持环境整洁和安静,违者将按规定处理。
四、阅览规则
阅览室图书不可外借,所有读者需登记入室,严格物品携带规定。
阅览室使用需爱护图书,禁止违规行为,如需复印需办理手续。
教师临时借阅需经管理人员同意,遵守借还书时间限制。
五、书刊赔偿与违章处理
书刊损坏需赔偿,具体赔偿标准根据图书类型和损坏程度确定。
逾期未还、违规行为将受到批评教育、罚款或更严重处罚。
六、“江苏高等教育数字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管理
该证仅限特定人员使用,需按时办证、注册,并遵守使用规定,离开学校需及时注销。
通用借书证的借书量和期限有限制,遗失需及时挂失,遗失后不再补办。
以上规则确保了图书馆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馆内秩序,读者在使用时务必遵守。
扩展资料
中国药科大学图书馆历史悠久,专业特色鲜明,是国内药学文献信息中心。每个校区都有一座图书馆,位于各校区教学中心区。其中玄武门校区图书馆为四层框架结构,成“日”字形,面积6000余平方米,呈欧式建筑风格。江宁校区3万平方米的新馆已在规划设计之中,江宁校区启用的是临时图书馆,位于教学楼的A区,面积3千平方米。